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其量刑标准因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异。司法实践中,重点考察行为的主观恶性、危害范围及挽回措施,并且具体量刑标准由《》第144条对此作出规定。
1、最新判刑标准
(1)一般情节: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生产、销售的有毒食品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的,处5年以下或,并处;
(2)情节严重:导致他人重伤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
2、既遂的认定
犯罪是否既遂以行为人的行为完成并实际造成危害为准,即食品进入流通环节或已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影响。即使未导致消费者中毒,也可能因其危害性被认定为既遂。
2、特殊情节
(1)若行为人主动停止犯罪或挽回损失,可能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
(2)若因生产有毒食品导致重大社会舆论影响,可能从重处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