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案(十二)对在部分情形下加重了处罚。对于多次行贿,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多次行贿认定,需收集行贿时间、行贿对象、行贿金额等相关证据,若存在多次向不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向同一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多次行贿。律师在处理这类案子时,会仔细查看证据,判断到底能不能算多次行贿。要是证据不够充分,或者有不清楚的地方,律师就能帮当事人争取轻一点的处罚。比如说,要是有些行贿的事儿证据不足,律师就可以提出质疑,不让当事人因为冤枉的认定而被重罚。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修正案(十二)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如对多次行贿等情节规定了更重处罚。
二、处理建议
若涉及,当事人要信任律师,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如实向律师提供行贿相关细节,包括每次行贿的情况。律师会依据法律和证据,对 “多次行贿” 认定进行辩护。同时,当事人可考虑积极退赃、真诚悔罪,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