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超标的食品添加剂属于违法行为,即便客人暂时没有出现健康问题,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对餐馆进行检查和处罚,可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若行为人长期、大量使用超出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或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本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即便尚未实际造成危害后果,亦可能被认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二、处理建议
餐馆经营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超标添加剂,并主动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情况,配合调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协助你了解法律责任,与监管部门沟通,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要对餐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进行全面规范,建立严格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