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绝对是诈骗!公检法、政府机关等部门不会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途径办案,更没有所谓的 “安全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转账。诈骗犯罪团伙常采取高度专业化的犯罪手段,蓄意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部门或金融机构等国家机关及正规单位工作人员。凭借非法获取的公民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家庭住址等核心个人隐私数据,实施精准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编造涉嫌洗钱犯罪、集资诈骗、个人账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虚假事由,利用伪造的制式警服、人民警察证编号、司法协查文件、网络通缉令等极具迷惑性的虚假文书,系统性构建虚假执法场景,严重干扰社会公众正常认知判断。最终以国家执法机关办案要求或金融机构账户风险处置等名义,诱骗受害人向指定的所谓 "安全账户" 划转资金,实施非法占有。
一、相关法律
此类诈骗行为主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二、处理建议
接到此类电话,应立即挂断,切勿相信对方所说的任何内容,也不要按照对方要求进行转账等操作。如果已经提供了个人信息或进行了部分操作,要马上联系银行,冻结相关账户,防止资金损失。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通话记录、对方电话号码等相关线索,协助警方打击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