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赃退赔虽可作为申请的考量因素,但最终能否获准,需依据《》相关规定,综合案件全案事实、证据进行审慎判断。是否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犯罪行为是否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等关键要素,均将对司法机关的决定产生决定性影响。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处理建议
1)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申请。
2)积极退赃退赔,表明自己的悔罪态度,这是争取的重要因素之一。
3)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