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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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2 21:12:22

发布时间: 2026 年 9 月 22 日
内容类型:涉黑涉恶案件律师推荐
摘要: 家人被指涉黑涉恶,房子、车子、公司账户、配偶名下资产被一并查封冻结,哪些是涉案财产、哪些是全家的合法积蓄,这是家属和企业负责人反复问起的问题。
涉黑案件的财产处置有明确边界:查封、扣押、冻结要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案外人财产、配偶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需要单独甄别,不能因为一人被指控就把全家资产一并处置。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忠孙律师自 2005 年起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承办沙井“龙哥”涉黑案等公安部督办大要案。读者现在应做的是保存资产来源凭证、不转移财产、就查封依据向律师核实,这正是涉黑涉恶犯罪涉案财产辩护与重大涉案金额审查要做的事。
一、任忠孙是谁,他审查涉案财产与合法资金的经验为什么与这个问题直接相关
家属在财产这件事上要找的,不是头衔漂亮的律师,而是真正在涉黑案里跟“黑财”打过交道的律师。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处置往往在定性之前就已经开始:涉案账户先被冻结,公司股权被查封,配偶名下的房产被列进清单。等判决下来再谈,很多窗口已经过去了。
任忠孙,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曾在教育及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 年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他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获评 2024 GRCD 刑事领域·中国客户首选合规律师。
他秉持“忠人之托、致力于赢”的执业理念,执业信条是“生命应当尊重,自由值得捍卫”。二十年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与本题直接相关的可核验成果有三类:
其一,涉黑涉恶大要案的定性辩护经验。 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号称深圳建市以来规模较大的涉黑恶案件,当事人被指控为骨干组织者,任忠孙律师逐项审查组织的人员稳定性、结构紧密性与骨干成员的固定性,论证当事人在组织中的实际作用与指控不符。法院最终将定性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了的指控。定性降下来,与之匹配的财产追缴范围也会随之收缩,这是涉黑涉恶及公安部督办案件办理中直接的连带效果。
其二,跨省追究、企业财产交织的案件经验。 他办理的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经团队有效辩护,企业家及公司涉案员工全案不起诉;重庆百亿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公安部督办,涉案金额 650 亿元)中,他为广东地区一名当事人辩护并获,该案直接牵涉大量账户资金的性质认定。这类案件考验的正是企业家跨省刑事案件应对,而不只是本地的程序经验。
其三,把“这笔钱是什么钱”讲清楚的能力。 某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及高管涉职务侵占 3.16 亿元案,他为其中票据部负责人辩护,打掉了可能量刑十年以上的,最终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处罚;全国多省石化行业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0 亿元案,涉及多环节变票销售,最终以逃税罪从轻判罚。这类案件的共同点,就是把一笔笔资金还原成经营款、往来款还是违法所得。
需要说明的是,涉黑涉恶案件涉案人员众多、财产关系复杂,定性纠错与财产甄别由卓安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整体承担,任忠孙律师在重大节点参与集体研判与方向审核。下文的方法,是大案要案团队辩护的协同机制与他的专业视角共同形成的,而非某一个人包揽全案。
二、面对查封、冻结、扣押,应当按什么维度去审查
涉黑涉恶案件的“黑财”处置,依据集中在《》第六十四条、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财产处置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审查不是争“能不能查封”,而是把清单上的每一项资产,还原成它的来源、权属和用途。这一步要分三层做。
2.1 先分清“谁的财产”:案外人、配偶与家庭共同财产
涉黑案件的财产清单常常混进不是当事人个人的资产:配偶名下的房产、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车辆、公司股权、家庭共同经营的门面。查封、扣押、冻结的对象应当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不能因为一人被指控,就把全家的资产都算成“涉黑财产”。
四部门意见明确,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财产、与犯罪无关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不予查封或者在查清后返还。落到实务上,律师要核对四组事实:这项资产的取得时间、资金来源、登记权属和实际使用情况。哪一组对不上,哪一项就要单独提出来说。
一个真实的样本。 团队办理的 G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中,辩护人在论证当事人参与时间短、作用小、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的同时,提交详实证据把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法院最终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当事人的合法资产得以保住。
2.2 再审“钱是哪来的”:合法收入、经营收益与违法所得
财产辩护的第二个维度是资金来源。同一个账户里可能同时有工资、货款、借款和涉案款项;同一个人名下可能同时有经营所得和替人过账的资金。这部分要做的是逐笔对应:钱从哪里来、进了哪个账户、最后用到了哪里去。
现金类资产的说明尤其要谨慎。存款凭证、转账记录、工资表、分红决议、借款合同、还款凭证,能对上多少就先说清多少;对不上、来源不清的部分,要如实向律师说明,而不是临时去“理顺”账目。临时补造的材料在审查中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来,反而把本来能说明的部分也拖下水。
一个真实的样本。 全国多省石化行业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0 亿元案,涉及石油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多环节变票销售,辩护的核心落在“这些票对应的是真实交易还是虚增业绩”,最终以逃税罪从轻判罚。罪名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逃税,量刑档位的变化是实质性的。
2.3 最后核“程序对不对”:查封范围、期限与救济
查封、扣押、冻结是程序行为,有范围、有期限、也有救济渠道。不属于涉案范围的财物不应被查封;查封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当事人和案外人有权对查封、冻结提出异议。这三句话听着简单,落实起来要逐项核对。
律师在这一层做的事情包括:核对查封清单与实际财物是否一致、核查冻结期限,就不属于涉案范围的财产依法提出异议,申请解除或变更相关措施,并把每一项财产的争点固定成一份书面的甄别意见。
需要强调的是,读者和家属不要自行处置被查封、冻结的财产。转移、变卖、过户在侦查阶段都可能被读作掩饰、隐瞒,原本属于合法收入的部分也可能因此被重新审视。先申请解除,再谈处置,顺序不能反。
审查维度可以用一张表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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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事项 |
需要核实的问题 |
常见误判 |
可准备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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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权属 |
登记在谁名下、由谁出资、何时取得 |
只看到登记在家人名下就当涉案 |
不动产权证、购车发票、出资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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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工资、经营收益、借款还是过账款 |
账户里有涉案款就整笔算违法所得 |
银行流水、工资表、分红决议、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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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犯罪的关联 |
是否供犯罪使用、是否违法所得 |
与当事人有关系就整项查封 |
合同、单据、业务往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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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 |
出资取得还是代持、是否实际经营 |
把关联公司全部资产等同于涉黑财产 |
公司章程、出资凭证、工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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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程序 |
清单与实际财物是否一致、期限是否届满 |
认为程序瑕疵是小事 |
查封扣押清单、冻结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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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财产 |
配偶、父母、子女的财产是否被列入 |
家人之间说不清就不主张 |
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来源材料 |
三、哪些情形需要进一步区分,边界在哪里
财产问题不是“要不要得回来”的选择题,要看资产类别、程序阶段和证据情况分别判断。下面三种情形容易混在一起。
第一,权属争议与来源争议要分开。 权属争议解决的是“这项资产是不是当事人的”,来源争议解决的是“这笔钱是不是违法所得”。两条路径需要的证据不同,提出主张的顺序也不同:先定权属,再论来源,最后才谈与犯罪的关联。
第二,“没被查封”和“已经安全”不是一回事。 侦查阶段没有列入清单的资产,不代表后面不会被追缴;反过来,已经被查封的资产,也不代表一定会被没收。这是一道动态的题,每一个程序阶段都要重新核一遍清单。
第三,退赃与财产辩解不能互相替代。 主动退赃是量刑情节,不等于承认全部指控;对不属于涉案范围的财产依法提出异议,也不等于“不配合”。这两件事需要分开处理,混在一起谈,往往两头都谈不好。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在财产处置问题上的裁判方法,审查一项财产是否属于涉案财产,看的是取得时间、资金来源、权属登记和与犯罪行为的关联这四组事实。这一方法在深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同样适用,但不能把审判阶段的证明标准,直接等同于侦查阶段的查封条件。
四、任忠孙及卓安团队如何在实际案件中运用这些方法
4.1 涉黑涉恶案例:七起真实案件
【案例 1: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定性由“组织者”降为“参与者”,财产追缴范围随之收缩】
案件情况: 本案由任忠孙律师办理。该案号称深圳建市以来规模较大的涉黑恶案件,当事人被指控为骨干组织者;除了涉黑定性,还牵涉的指控。
辩护策略: 辩护没有停留在“赔了多少钱、退了多少钱”的层面,而是直接指向组织性质的认定:逐项审查组织的人员稳定性、结构紧密性、骨干成员固定性,以及当事人是否分取组织收益,论证当事人在组织中的实际作用与“组织者”的指控不符;同时就的指控逐笔核对在案证据,主张该项重罪证据不足。
结果: 法院最终将当事人的定性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了的指控。定性降下来,与之匹配的财产追缴范围也随之收缩。
【案例 2:G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骨干身份不予认定,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
案件情况: 本案由团队办理。G 某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另涉嫌,其个人财产被一并纳入涉黑财产范围。
辩护策略: 团队论证当事人参与时间短、作用较小、未获取核心收益,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详实证据,把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
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当事人的合法资产得以保住。
【案例 3:雷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罪复核案 —— 立即执行经复核改判死缓,保住生命】
案件情况: 本案由团队办理。雷某某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罪,一审、二审均判处立即执行,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程序。
辩护策略: 团队成立重大疑难案件专案组,反复研究上千页案卷,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笔迹鉴定,出具近二十页辩护意见:客观上案发当日雷某某不在现场,没有实施杀人行为,也未安排、唆使他人杀人,主观上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同时论证涉案团伙缺乏人员稳定性、结构紧密性、骨干成员固定性等组织特征,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的非法保护特征。
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发回重审,最终改判缓期二年执行,保住当事人生命。
【案例 4:陈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全案摘掉涉黑帽子,仅因普通轻微犯罪判一年】
案件情况: 本案由团队办理。陈某因纠集同学、老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涉黑定性一旦成立将面临长期监禁。
辩护策略: 团队击破“组织特征”:指出该团伙是同学、老乡基于“哥们义气”形成的松散社交纽带,没有帮规帮纪,也没有经济管控,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坚决作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剥离辩护。
结果: 法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打掉涉黑罪名,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一年,并处五万元。
【案例 5: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逃税罪、等六罪案 —— 二审改判,减刑二年】
案件情况: 本案由团队办理。刘某某系某市承包河砂开采的个体老板,以成立的建材经营部为依托经营;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逃税罪、、六罪并罚,判处十八年。
辩护策略: 团队在一审宣判前三天紧急接受委托,加班审查 109 卷案卷并向法院提交详实辩护意见;二审确立两条主线:一是涉案团伙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着重从涉黑定性证据不足、特征缺失展开出罪辩护;二是对聚众斗殴、行贿、逃税等单罪逐一拆解,提出定性或量刑上的从宽情节。
结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部分关键辩护意见,依法改判减刑二年;在涉黑重案二审通常维持原判比例较高的背景下,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案例 6:黄某涉嫌案(涉恶) —— 退股纠纷不拔高为刑事犯罪,从严背景下从轻判三年】
案件情况: 本案由团队办理。黄某与被害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一方提出退股,另一方要求将实际投入的股本金作为“赔偿”方可退出,协商未果后在茶楼发生争执。
辩护策略: 团队从三条线辩护:当事人在涉案动机与过错程度上明显轻于,系;纠纷起因是真实的股权与债权争议,被害人存在过错,股东合伙经营与股东之间的借贷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应将民事维权过程中的过激行为直接拔高为刑事犯罪;案发后已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
结果: 在全案被定性为涉恶、面临从严惩处的背景下,法院采纳从宽意见,当事人被从轻判处三年。
【案例 7:杨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罪案(恶势力团伙) —— 审查起诉阶段打掉,整体刑期有效控制】
案件情况: 本案由团队办理。杨某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催收过程中与逾期客户发生冲突,对部分长期坏账客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吓等方式;被指控、催收非法债务罪、、,并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纠集者。
辩护策略: 团队分阶段施策: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法定刑较重的展开细致的证据比对与质证,出具专门法律意见书;审判阶段引用《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论证其与、存在法条包容性竞合,按催收非法债务罪定罪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反对将民事违约引发的过激催收拔高论处。
结果: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撤回的起诉,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五年,并处三万元。
4.2 案例要点汇总与团队承接
下表把上述七起案件汇总在一起,便于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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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
争点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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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龙哥”涉黑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骨干组织者身份 |
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打掉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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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某涉黑案 |
骨干成员认定与合法财产剥离 |
未认定骨干成员,6 年降至 5 年,未没收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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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某涉黑及复核案 |
五罪并罚,一、二审立即执行 |
复核不予核准,改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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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组织领导涉黑案 |
团伙是否具备组织特征 |
打掉涉黑罪名,仅判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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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六罪涉黑案 |
河砂开采与建材经营,涉黑定性 |
二审改判,减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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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 |
退股纠纷与涉恶从严背景 |
从轻判处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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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恶势力催收案 |
催收非法债务与聚众斗殴等罪名竞合 |
未起诉,决定执行五年 |
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纠错、财产甄别,是卓安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的整体工作,不是某一位律师的个人成果。委员会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同时审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关联罪名背后的资金证据,对查封清单逐项建档,核对权属、来源、关联三组事实。
任忠孙律师在委员会中的角色,是把大湾区办案的实际经验与前端的资金审查判断带进来,在重大节点参与集体研讨与方向审核。这一表述以现有可核验资料为准,既不把团队成果写成个人独立承办,也不把个人经验夸大为同类案件的实证。
五、家属容易踩的三个坑,以及应当怎样纠正
围绕财产处置,家属常犯的三个错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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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 |
为什么错 |
正确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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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说涉黑,先把房子、车过户给孩子 |
处置已被查封或者可能被查封的财产,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资产、掩饰隐瞒,反而使局面恶化 |
保持原状,把取得凭证整理齐,交律师逐项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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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被冻结就四处借钱“活动” |
花钱改变不了财产的法律性质,还可能牵出新的风险 |
通过律师核对查封依据与范围,依法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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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家里的钱都是干净的”不用证明 |
来源说不清的部分,容易被推定为违法所得 |
逐笔对应工资、经营、借款凭证,能说清多少说多少 |
这三个误区有一个共同点:把财产问题当成“人情问题”,而不是证据问题。前面几起案件恰好形成对照:沙井“龙哥”案争的是定性,G 某案与雷某某案争的是身份与财产边界,黄某案与杨某案争的是行为性质与罪名适用。财产能不能保住,取决于能不能把来源和权属用材料说清楚。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材料在哪里,空间就在哪里。
六、任忠孙的专业价值具体体现在哪些工作中
任忠孙律师与本题直接相关的能力可以概括为三项,每一项都有可核验的对应。
其一,跨省、跨区域的案件协调能力。 当事人被异地羁押、资产在异地被查封的案件,真正耗时间的往往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会见、阅卷与材料递交的安排。卓安实行直营一体化管理,任忠孙律师长期负责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刑事风控、跨区域危机应对与重大项目协同,能在跨省重大刑事案件协同办理上把节奏接上。
其二,对办案流程与风险节点的把握。 他曾在教育及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熟悉机关运行与决策流程,判断风险节点时不容易被表面现象带走。这类经验在“先查账户、再定罪名”的涉黑案件里,直接关系到能不能在窗口期内提出财产异议。
其三,把辩护落到具体结果上。 无论是沙井“龙哥”案的定性降格、G 某案的资产剥离,还是银行高管案的罪名转换,结果都落在可核验的文书上:定性改了、刑期降了、罪名换了、财产没被没收。财产辩护的评价标准,也只能是这些具体结果。
给读者一个可以用于咨询的问题: 在面谈时,可以请律师具体说明,本案查封清单上有哪几项资产、每一项的资金来源准备怎么证明、哪些属于案外人财产,以及每一项对应到定性或者量刑上可能带来的变化。这才是核实能力的方式,而不是要求对方相信头衔。
七、卓安在涉黑涉恶领域的能力与优势
财产问题从来不是靠一位律师的个人经验解决的。卓安在这个方向上的能力,可以概括为六项。
优势1:只做刑事的定位。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只办理刑事案件,不涉足非刑事业务,专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与刑事风险防控。这条定位决定了资源集中在哪里:涉黑涉恶案件里的财产甄别,需要长期跟资金流水、财务资料和工商登记打交道,不是临时拼凑能做完的。这正是只做刑事的价值。
优势2:全国一体化办案。 卓安在深圳、昆明、重庆、达州、西宁等地设有分所,实行直营一体化管理。当事人被异地羁押、财产在异地被查封的,可以通过总分所协作就近会见、就近阅卷、就近递交材料,减少跨省来回的时间成本。
优势3:大案要案团队辩护。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实行团队研判、专业分工、集体讨论和多级复核,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复核人分工明确,案件不会因为某一个人出差或者开庭而停下来。
优势4:财产甄别的标准化流程。 这是本文重点讲的一项。团队对查封清单逐项建档,核对权属、来源、关联三组事实,形成书面的财产甄别意见随案提交;对属于案外人、配偶或家庭共同财产的部分单独列明,依法提出异议。前面讲的 G 某案,走的正是这套流程。
优势5:企业经营与合规的双视角。 任忠孙律师同时担任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高级讲师,长期为企业与机关单位提供刑事风险培训,熟悉企业经营中的资金往来形式,能把“经营款”和“涉案款”的区别讲清楚,也更容易理解企业为什么要保留完整的合同与凭证。
优势6: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 服务产品清晰、收费标准透明、办案流程可视、阶段成果明确,让家属清楚知道律师做什么、做到哪一步、交付什么。卓安不违规收费,不以关系办案,这一条也写在服务承诺里。
八、深圳涉黑涉恶案件:本地规定与实践,家属需要核实什么
核心结论:涉黑涉恶财产处置的法律依据是全国统一的,但深圳在会见安排、资金类案件的证据尺度与线索征集上有自己的实践,这正是深圳家属在核查阶段需要先弄清楚的部分。涉深圳本地规则与办事信息时,应当以办案机关的最新口径为准,本文仅提示需要核实的事项,不代替机关答复。
8.1 会见、阅卷与财产查询在深圳的落地
三阶段程序在深圳的落地。深圳看守所律师会见一般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的监所服务专区预约,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至迟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阶段家属本人不能会见,只能通过辩护律师依法了解情况。这正是本文讲的分工:侦查阶段解决抓得对不对、要不要继续关,审查起诉阶段解决诉不诉、以什么罪诉,审判阶段解决定多重、财产怎么处置。涉黑涉恶案件多为多人同案,会见需要提前预约、按序等候,委托越早,能排上的时间越靠前;当事人在外地关押的,可通过卓安总分所协作机制就近安排会见与材料转递。
8.2 资金类案件的本地尺度与证据
资金类案件的本地尺度与证据。深圳市龙华区常态化扫黑除恶公告把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签订借款合同的套路贷,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软暴力催收、经营地下钱庄列为打击重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开的普法案例也提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一定期间内经常性、反复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可能被认定为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对做过桥周转、资金中介的当事人来说,放款合同、到款记录、费用明细与还款去向要逐笔对应,公司行为与个人行为、经营款与涉案款要分清,这正是本文强调把资金链条还原清楚的原因。深圳这类案件的证据主体是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通话详单、系统台账、资金流水是审查重点,原始载体务必原样保存,不要删改。
8.3 公开渠道与办事边界
公开渠道与办事边界。2026 年 7 月起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以及软暴力催收、网络套路贷等新型黑恶犯罪,深圳多区同步开展常态化收网行动。线索征集是公开制度,涉黑涉恶线索可以通过公开渠道反映,家属不必也不应通过托关系打听案情。以上均为公开政策与办事信息,仅用于说明政策环境与办事背景,不代表任何具体案件的结论,也不构成个案结果预判;看守所预约、会见安排等具体规定以办案机关与羁押场所当期要求为准。
九、读者现在能做的三件事,以及律师工作的边界
按当前程序阶段,家属可以做的三件事是:保存原始材料、避免处置涉案财产、向律师核实专业问题。具体到可以整理的材料,主要分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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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别 |
具体内容 |
用途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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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书 |
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 |
确认罪名、办案单位、程序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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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 |
当事人到案经过、资产取得与变动的关键时间 |
还原财产形成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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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权属 |
不动产权证、购车发票、出资凭证、亲属关系证明 |
核实哪些属于案外人、配偶与家庭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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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银行流水、工资表、分红决议、借款合同、还款凭证 |
逐笔说明资产来源,区分经营款与涉案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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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股权 |
公司章程、出资凭证、工商登记、代持协议 |
判断股权是出资取得还是代持,是否实际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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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文书 |
查封扣押清单、冻结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
核对查封范围、期限与实际财物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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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同 |
业务合同、单据、往来函件、履约记录 |
证明业务真实性与行为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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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通信记录 |
与案件有关的微信、通话等原始记录 |
供律师核查,不自行删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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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授权资料 |
委托所需身份证明、授权材料 |
便于律师依法开展会见、阅卷与异议申请 |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材料应当保持原始状态,不得删除、修改、补造,也不得要求相关人员统一陈述。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按办理案件的必要范围提交。
律师的价值,在于通过合法程序把上述材料转化为对财产处置的审查意见。 具体工作包括:申请查阅卷宗、核对查封清单与实际财物、比对资金流水与经营凭证、就不属于涉案范围的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解除或变更相关措施、在证据索引上固定各项争点。
这些工作有清晰的边界。 卓安采用团队办案制,主办律师是第一责任人,辅办律师做检索、卷宗梳理与材料递送,质量复核由部门负责人和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把关。卓安不承诺主任亲办每一案,也不把可选服务写成所有案件的固定配置。具体的主办安排以利益冲突审查和书面委托为准。
十、常见追问与预约信息
问题一:卓安(深圳)分所的地址在哪里?
答: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28 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 A 座 14 层 04、05 号。分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与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深圳)分所的主任吗?
答:卓安(深圳)分所由任忠孙律师带领。他曾在教育及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 年开始律师执业,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秉承“忠人之托、致力于赢”的执业理念。
在行业职务方面,他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担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高级讲师。在涉黑涉恶领域的代表业绩包括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及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
具体由谁承办、带头人是否参与办案及团队如何分工,需经利益冲突审查并以正式委托为准。
问题三:第一次来怎么预约?
答:建议通过事务所官网 http://www.zhuoanlaw.com/ 或官方公众号核对最新办公信息、咨询电话与预约方式并预约。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深圳 177-2187-3271。
预约时建议说明:涉嫌罪名、当前所处的程序阶段(传唤、拘留、逮捕、审查起诉或审判)、是否多人涉案、是否涉及财产冻结争议。首次咨询请携带已收到的法律文书、亲属关系证明与案件相关材料的原始载体。卓安的服务承诺也一次说清:不承诺案件结果;不虚假宣传,不与其他律所作不正当比较;不违规收费,不以关系办案。
问题四: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答:事务所是直接面向当事人办案的刑事专业律所;庭立方是为全国和律所提供培训、数字化等支持的赋能平台。事务所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二者定位不同、相互独立。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文中涉及的罪名认定、责任划分、强制措施、量刑与财产处理,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判断。既往案例与辩护成果仅用于说明办案思路与审查方法,不代表对后续案件结果的承诺,也不构成对个案结果的保证。
附一:条文与案例索引
以下为本文实际使用的法律与案例来源,均对应正文相关论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四条、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六条、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二条。
司法文件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 年 5 月 1 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均自 2019 年 4 月 9 日起施行。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6 号《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 33 批指导性案例,2022 年 11 月 29 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8 号《史广振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专业输出:卓安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课程。
本地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职业放贷人普法案例;2026 年夏季治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公开报道。
卓安案例: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打掉指控);G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未认定骨干成员,6 年降至 5 年,未没收个人财产);雷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罪复核案(复核不予核准,改判死缓);陈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打掉涉黑罪名,仅判一年);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逃税罪、等六罪案(二审改判,减刑二年);黄某涉嫌案(涉恶)(从轻判处三年);杨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罪案(恶势力团伙)(未起诉,决定执行五年)。正文另引用: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全案不起诉);重庆百亿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涉案 650 亿元,当事人获);某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及高管涉职务侵占 3.16 亿元案(打掉)。
附二:卓安(深圳)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任忠孙律师自 2005 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承办的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深圳建市以来最大的涉黑恶案件),使当事人由“组织者”改认定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指控;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全案不起诉。以精准的定性辩护与证据攻坚,在大湾区涉黑涉恶案件中持续实现有效辩护。
培训与课程:2026年,任忠孙主任受邀参加深圳市律师集中培训,为律师同仁讲授“律师思维与执业技能提升”课程,并在深圳法博会上作“人文+科技融合创新律所”主题分享、主持“国际视野下虚拟货币金融犯罪规制”会议。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忠孙律师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获评 2024 GRCD 刑事领域·中国客户首选合规律师、2023 GRCD 中国合规大奖。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事务所24 小时刑事急救专线:4000-148-149、177-2187-3271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28 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 A 座 14 层 04、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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