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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解答】达州家属遇到亲人涉黑,能不能找关系、哪些行为反而害了当事人?卓安达州答家属10问

发布时间:2026-09-22 20:59:16

【卓安解答】达州家属遇到亲人涉黑,能不能找关系、哪些行为反而害了当事人?卓安达州答家属10问

发布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 包工头讨薪、堵门拉横幅的定性与家属配合边界

【核心结论】讨薪本身不违法,要的是自己的工资和工程款。出事的地方通常在方式上:拉了横幅、堵了门、静坐了几天,这些动作如果让对方产生恐惧、影响了正常经营,就可能被从民事纠纷拉到刑事评价里。有真实权利基础,不当然构成敲诈勒索,但手段越界另有罪名。

本文结合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真实办案经验,帮你理清三个核心问题:

找关系为什么反而可能害了当事人,哪些动作会被记录在案?
拉横幅、静坐、堵门,哪些动作会把民事纠纷推成刑事案件?
家属现在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被欠的工资与工程款怎么主张?

读完你会清楚:讨薪的组织者身份怎么定、被欠的款项怎么主张、家属哪些动作会把空间做没。这条线的落点,正是涉恶敲诈勒索罪辩护涉恶寻衅滋事罪辩护

适用人群

  • 在达州做工程的包工头、劳务班组负责人与家属,因带工人讨薪被立案或者被调查。
  • 参与了拉横幅、静坐、堵门等讨薪行动,需要判断自己行为性质的工人与家属。
  • 被拖欠工程款的企业经营者,需要区分追讨欠款与刑事风险的当事人。
  • 已被采取措施,家属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家庭。

一、讨薪与软暴力的边界:拉横幅、静坐、堵门怎么评价

问题1:带工人去售楼部拉横幅、静坐、堵门讨薪,什么情况下会越过软暴力的边界?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分界在三点:有没有真实债权、手段是什么、持续到什么程度。 有真实债权、组织方式平和、不超过合理限度的催讨,通常是民事纠纷;如果采用堵门、断水断电、聚众造势、反复滋扰等方式,让对方产生恐惧、经营受到影响,就可能进入寻衅滋事的评价范围。讨薪这件事本身不违法,违法的是方式,以及方式带来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形,构成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处罚。《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把通过堵门、断路、跟踪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使人产生恐惧恐慌、影响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的行为纳入审查,同时要求结合行为次数、时间跨度、性质、后果、侵害对象综合判断。常见的两个误区:一是认为只要是要自己的钱就完全安全,二是认为只要没打人就不算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6 号《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确立了软暴力型犯罪组织行为特征的综合判断方法:既不能要求每一个孤立行为都造成严重后果,也不能仅凭个别事实就作组织认定,而要结合行为的长期性、多样性以及群众的安全感是否下降整体判断。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中,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为七年半。这个案子说明,讨薪与讨债类案件在二审阶段仍有实质的争辩空间,但空间取决于每一次行为的时间、方式与参与程度是否说清楚。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每一次讨薪行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具体做了什么、持续多久。
  • 需整理:现场视频与照片、报警与接警记录、微信群组织过程记录、工友的排班与出勤记录。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每次行为性质的初步判断。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还在讨薪:优先走劳动仲裁、法院起诉与主管部门投诉这些渠道,把受理凭证留好。

可以做:情况二,已经拉过横幅:把时间、时长、人数、地点以及有没有堵塞通道如实记录下来,交给律师。

可以做:情况三,现场还有工人:及时劝导,避免再次聚集,也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

不能做:不要再次组织人员到售楼部、项目部聚集,重复行为会被连着评价;

不能做:不要剪辑现场视频,也不要只保留对自己有利的片段;

不能做:不要私下与建设方签下“了结协议”后不告知律师。

问题2:索要的是被欠的工资和工程款,为什么还会被指控敲诈勒索?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因为有真实债权不等于手段合法。 敲诈勒索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要挟,使对方产生恐惧而交付财物。如果索要的金额明显超出应得的部分,或者使用了让对方产生恐惧的手段,即便基础债权存在,也可能被就超额部分或者手段本身另行评价。反过来,只要主张的金额与权利基础对应、手段限于正常催讨,就不构成敲诈勒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与刑罚,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第二百九十条与第二百九十三条分别规定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印发,明确认定时要防止拔高,区分普通共同犯罪与恶势力犯罪。实务中的判断要点有三处:款项有没有合同或者结算依据、金额与实际应得是否对应、催讨方式有没有超出主张权利的必要限度。需要注意,认定的是行为,不是身份,包工头这个角色本身不构成任何罪名。

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董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罪一案中,辩护人从上千页案卷中梳理主线,主张当事人在工厂纠纷中索要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属于有真实权利基础的主张,与被指控的敲诈勒索在目的上不同;同时论证案涉团伙人员关系松散、缺乏明确分工与帮规帮纪,收入大部分归主犯个人所有,不具备法定四大特征。这条思路与本问直接相关:先把权利基础说清楚,再谈方式是否越界。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每一笔欠款的来源、金额、结算依据,以及实际讨要的金额。
  • 需整理: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单、欠条、催款记录、付款凭证。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金额对应关系与手段性质的评估。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工资与工程款真实存在:把工资表、考勤、分包合同、结算单与欠条按项目整理成册。

可以做:情况二,涉及索要金额:逐笔核算本金、违约金与已付款,把合法主张与超出部分分开。

可以做:情况三,涉及当时的沟通:如实还原说过什么、谁在场,交由律师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不能做:不要把索要金额临时“改小”或者“改大”去迎合某个说法;

不能做:不要在事实之外补做工资表、补签欠条;

不能做:不要以为“要的是自己的钱”就怎么做都不算犯罪,手段的边界同样被评价。

二、定性风险: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与层级认定

问题3:什么情形下讨薪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看是否造成了不能工作、不能营业的结果,以及行为是不是反复的。 偶发的、当日结束的、以当面协商为主的讨薪,通常不会被评价为犯罪;连续多日堵门、占据出入口、导致售楼部或工地停工停业、有明确组织者和分工的,就会进入两个罪名的审查范围。区别在于行为指向的是人还是场所秩序。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则从行为方式切入,包括起哄闹事、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两个罪名的判断要素不同,量刑档次也不同。《刑法》第九十七条同时界定了首要分子的含义,即组织、策划、指挥犯罪活动的人。常见的偏差是把所有在场的人都算成积极参与者,或者把所有组织者都算成首要分子。

指导案例 186 号明确指出,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的犯罪组织中,要结合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时间跨度、性质、后果、侵害对象的个数、是否有向硬暴力转化的现实可能等因素综合判断,不能局限在必须要求具体行为都造成严重后果。这条规则对讨薪类案件的双向意义是:一方面,持久、反复、有组织的滋扰会被整体评价;另一方面,单次、短暂、以协商为目的的行为不会因为出现在同一个工地就被一并算入。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胡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案中,二审阶段团队围绕证据瑕疵与法律适用逐项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可见事实与证据才是落脚点。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有没有造成停工停业、持续时间多长、有没有人负责组织分工。
  • 需整理:工地进出与停工记录、现场视频、报警记录、对方出具的说明、工友的证言线索。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行为次数与后果的评估。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需要还原过程:把每一次聚集的时间、时长、人数、地点与造成的实际影响整理成表。

可以做:情况二,牵涉其他工人:如实说明谁提议、谁组织、谁参与,不替别人承担也不推给别人。

可以做:情况三,涉及阻工后果:把停工天数、实际损失与恢复施工的时间记录清楚。

不能做:不要让工人统一说法,也不要安排他人代为“作证”;

不能做:不要删除工友群里的聊天记录;

不能做:不要把“讨薪”这一目的当成全部辩解,行为的次数、时长与后果同样关键。

问题4:包工头会不会被当成组织者、首要分子?层级是怎么定的?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层级靠作用定,不靠称呼定。 认定组织者、领导者,看的是有没有发起、策划、指挥,有没有决定人员安排与利益分配;认定积极参加者,看的是有没有起骨干作用、有没有多次实施、有没有指挥他人。包工头带着自己班组的人去讨薪,与组织一个犯罪团伙去做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实结构。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层级差一个字,量刑差好几年,所以这一步是辩护的主战场。《刑法》第九十七条对首要分子的定义同样强调组织、策划、指挥三个动作。实务中的判断要点包括:是否决定行动时间与方式、是否分配从对方那里取得的款项、是否在事后出面处置。

《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明确,认定是否参加要看是否参与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与涉案组织之间有无相对固定的从属关系;如果在组织中找不到可以对应的位置,就说明没有从属关系。《刑事审判参考》第 618 号陈金豹案进一步说明,为组织提供人员帮助但基于个人关系、未在组织中担任职务谋取利益、不受组织管理的,不认定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由张罗主任带领,他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与办案流程。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是谁发起这次讨薪、谁决定方式和时间、取得的款项怎么分配。
  • 需整理:班组花名册与考勤、工资签收记录、项目分包合同、组织讨薪的沟通记录。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层级定位的初步判断。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只是带队讨薪:把承包关系、工人名册、工资发放与自己扮演的角色说明清楚。

可以做:情况二,确有实际管理职责:如实说明自己管到哪一层,不夸大也不否认。

可以做:情况三,涉及分钱:把工程款、工人工资与个人报酬分开列明,逐笔对应。

不能做:不要为了显得“组织松散”而重做名册或者工资表;

不能做:不要让工人改口说“不认识”“没组织过”;

不能做:不要以为带的人多就一定是首要分子,层级看的是作用,不是人数。

三、找关系与害人动作:哪些“帮忙”反而害了当事人

问题5:亲人被带走,家属能不能找关系、托人打听?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不建议,而且在涉黑涉恶案件里风险很实在。 这类案件有线索核查与倒查机制,办案过程会系统梳理当事人与涉案人员、公职人员的往来。找人打听、递话、说情这些动作,本身会形成新的记录,可能被理解为干扰办案,把个案扩大成窝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 2022 年 5 月 1 日施行,对国家工作人员为有组织犯罪组织提供帮助、包庇纵容、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行为要求全面调查、依法处理。这意味着请托的对象如果是公职人员,风险会直接落到对方身上,也会回到自己身上。《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分别规定了阻止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以及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情形,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区分的是:家属依法咨询律师、依法提交材料、依法提出申诉控告、依法与办案机关进行正常沟通,都是正当权利,不应一概禁止;要避免的是通过非正式渠道传递信息或者影响办案。

《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案要求对每一名被告人是否处于组织层级中、是否起决策指挥协调作用逐项审查,这类判断的素材来自案卷,而不是来自人情。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对侦查阶段的取证逻辑与讯问要点较为熟悉,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150+ 件。知道办案机关关注什么,比找人说一句更有用。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人由哪个机关带走、涉嫌罪名、羁押场所、是否已收到书面文书。
  • 需整理:拘留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与工作材料。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当前阶段可以做什么、需要什么材料的说明。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想知道进度:通过文书信息与律师依法向办案机关了解,记录每次沟通的时间与内容。

可以做:情况二,想表达诉求:把工资与工程款凭据整理好,由律师以书面方式依法提交。

可以做:情况三,遇到有人主动“帮忙”:保留相关记录,及时告知律师。

不能做:不要托人打听案情、递话或者送东西,请托过程本身会被记录;

不能做:不要相信“花钱能把人捞出来”之类的说法;

不能做:不要越过律师直接联系办案人员或者对方当事人。

问题6:家属的哪些“帮忙”反而害了当事人?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高风险的动作有六类:删群聊记录、让工友统一说法、组织人去对方单位或办案机关聚集、找人打招呼、临时补写欠条或者工资表、把款项转走。 这些动作大多出于好意,但在讨薪类案件里,恰好会印证对方所说的“有组织滋扰”和“资金异常”。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对妨害作证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组织聚集到对方单位或者办案机关,还可能被单独评价为新的滋扰行为。关于财产,被拖欠的工资与工程款属于合法债权,但如果在办案期间通过非常规方式转移相关款项,款项性质会变得难以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家属依法咨询、依法提交材料、依法提出申诉控告,都属于正当权利,需要避免的是那些让事实变模糊的动作。

指导案例 186 号指出,软暴力型犯罪组织的行为通常不是一次就能构成犯罪,其社会影响需要结合行为的长期性、多样性综合判断。这意味着办案机关会把一串行为连着看,任何一次事后的补救动作都会被放进这条时间线里评价。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唐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罪等六罪一案中,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并全面梳理海量卷宗,一审宣判后继续代为提起上诉。系统性梳理材料,才是真正影响案件走向的部分。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是否已经有人做过删改或补材料的动作、具体是哪一天做的。
  • 需整理:原始的群聊记录与设备、完整的工资与工程款凭据、真实的出勤与结算材料。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哪些动作需要先暂停、哪些可以继续。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材料还在手上:原样保存工资表、考勤、欠条与聊天记录。

可以做:情况二,已经做过不妥动作:如实列出时间与内容,交给律师评估影响与补救方式。

可以做:情况三,收到办案机关通知:按时配合,记录每次沟通的时间与内容。

不能做:不能删改记录,不能组织工人、家属统一说法;

不能做:不能在事实之外补做工资表、补签欠条,也不能把工程款转走;

不能做:不要聚集到办案单位或者对方公司门口表达诉求。

四、37 天与钱:节点怎么盯、工资与工程款怎么主张

问题7:被抓后的黄金 37 天,家属该抓哪几个节点?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37 天不是所有案件的统一期限,它是三段期限在特定条件下的合计上限。 家属要抓的是拘留日、提请批准逮捕日、批捕决定日这三个时间点。讨薪类案件在这个阶段要做的是把权利基础材料递进去,让对方看到这不是一个凭空索财的事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这里有两个概念必须分开: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等于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与批准逮捕是性质不同的措施。是否属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直接决定期限怎么算,这一项要按个案核实。

《刑事审判参考》第 618 号陈金豹案说明,行为人是否属于组织成员需要独立判断,不能靠人员往来与感情关系推定。这个方向对报捕阶段的工作很直接:这个阶段能提交的是合同、结算单、欠条、出勤记录、催款往来这些事实材料,不是法律结论。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 37 天黄金救援体系,张罗主任本人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对本地侦查节奏较为熟悉。这个阶段的判断,拼的是对办案机关关注点的了解。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拘留日期、涉嫌罪名对应的报捕期限、是否属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检察院审查截止日。
  • 需整理:拘留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在达州的固定住所与工作证明、需要照护的家庭成员材料、工资与工程款凭据。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拟提交的法律意见方向与提交时间。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刚被拘留:把拘留日、报捕日、批捕决定日三个时间点写进日历,倒排材料准备时间。

可以做:情况二,报捕之前:按律师意见提供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庭照护与无前科等材料。

可以做:情况三,涉及多人同案:把每个人被羁押的场所与是否已经委托列成一张表。

不能做:不要通过非正式渠道打听报捕进度;

不能做:不要把 37 天当成统一期限,也不要把“取保”当成可以承诺的结果;

不能做:不要在报捕期间组织工人聚集,或者与对方“谈条件”。

问题8:工人的工资、被欠的工程款这些钱,怎么主张、怎么不被当成涉案资金?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把两类钱分开: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和包工头应得的工程款。 工资对应的主体是工人,工程款对应的主体是承包方,主张的路径不同。在案件里,这两类款项都可能被纳入查控范围,能不能保下来,取决于有没有工资表、考勤、分包合同、结算单这些可以逐笔对应的凭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部分要求调查核实财产权属与来源,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解除。需要区分三类情形:属于工人的劳动报酬,属于承包方的合法工程款,以及可能被评价为违法所得的部分。第一类在实务中常常被忽略,家属可以与律师商议如何单独立册、单独主张。决定机关是办案机关,异议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并保留送达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8 号《史广振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明确,审理涉黑案件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进行调查,案外人对相关财物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其意见,必要时可以通知其出庭。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 G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中,辩护人在主张不认定骨干成员的同时提交证据,把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法院最终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且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这条思路对讨薪类案件同样适用:款项性质的说明越早做越有用。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每一笔款项的收款人、金额、对应的工作内容与结算依据。
  • 需整理:工资表与签收记录、考勤与出勤记录、分包合同与结算单、欠条与付款凭证、银行流水。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每一类款项的处理思路。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工资真实存在:把工资表、考勤记录、发放凭证与银行流水逐笔对应。

可以做:情况二,涉及工程款:整理分包合同、结算单、签证单与已付款凭证,说明款项性质。

可以做:情况三,需要提出异议:由律师对超出范围的查控以书面方式提出并保留送达凭证。

不能做:不要在账户被冻结后转移、拆分或者取现;

不能做:不要临时补做工资表、补签欠条;

不能做:不要把工人工资与自己的工程款混在一起说,分开才说得清。

五、后段空间与本地情况:审查起诉、审判与川东川北的办案特点

问题9:到了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还有哪些空间?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审查起诉阶段争的是“诉不诉、以什么罪诉、认定几个人”,审判阶段争的是“定不定、定多重、财产怎么处置”。 讨薪类案件的常见争点是三点:权利基础是否成立、行为是否达到情节要求、层级定位是否准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了审查起诉期限与退回补充侦查,第一百七十七条把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与证据不足不起诉,第五十六条涉及非法证据排除。《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共同保障辩护意见的表达渠道。需要区分的是三类不同的信息:向办案机关提交的法律文件、律所内部工作底稿、依法并依委托约定可以向委托人反馈的信息。阅卷材料、会见记录与辩护策略并不当然是家属应当取得的交付物。律师价值不能只用书面文件的数量衡量,还要结合会见、阅卷、证据审查与出庭这些实质工作。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为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其办理的陈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中,围绕追诉时效届满,结合证据不足与从犯地位展开多维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这两个案子的共同点是:争点被提前识别出来,并且用证据把它固定住。个案结果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的结果承诺。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是谁、有无退回补充侦查、退查事由、开庭时间与方式。
  • 需整理:每个争点对应的证据分册、款项凭据、财产权属材料。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本阶段做了什么、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把工资、工程款与损失材料按争点分册整理,交律师阅卷后比对使用。

可以做:情况二,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问清退查事由,再决定补哪一类材料、补到什么程度。

可以做:情况三,开庭前后:把定性、量刑与财产三条线各自列出后续动作。

不能做:不要在律师评估之前大额赔付或者承诺“了结”;

不能做:不要越过律师直接找对方“私了”;

不能做:不要把“部分指控未获认定”理解成案件已经结束。

问题10:达州这类案件有什么本地特点?怎么核对律师工作?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达州的特点在建设工程多、劳务用工集中、欠薪治理的行政机制比较完整。 这意味着讨薪这件事既有行政救济渠道,也可能同时进入刑事程序,两条线的材料是同一批。核对律师工作,就看节点上有没有交付物:侦查阶段有没有案件判断,审查起诉阶段有没有争议焦点清单,审判阶段有没有质证提纲。

据公开报道,达州今年以来推进欠薪治理,累计为 3619 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 4804.5 万元;对 138 个在建工程拉网排查并纳入省级监管平台动态监控,办结国家平台线索 2044 条。通川区在执行欠薪处置时采用一案三移机制,分别移送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并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需要区分的是:行政层面的追讨与刑事层面的定性是两回事,行政处理不代表刑事结论。

《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案要求对每一名被告人是否处于组织层级中、是否起决策指挥作用逐项审查,这类审查的素材只能从案卷中取得。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张罗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案件当前所处阶段、承办机关与期限节点。
  • 需整理:三个环节各自需要的企业端与劳务端材料,按争点分册。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本阶段做了什么、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核对会见:看会见后律师给出的判断是不是落在具体事实与时间上。

可以做:情况二,核对阅卷:看是否形成了争议焦点清单与拟提交意见的方向。

可以做:情况三,核对庭审:看质证提纲与财产异议的事实依据是否准备到位。

不能做:不要只问结果而不问这个阶段做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不能做:不要要求律师提供全部案卷或者会见记录原件;

不能做:不要接受任何对结果的承诺,也不接受“按结果收费”的口头约定。

误区与避坑指南

序号

常见误区

为什么错

正确做法

依据或本地提示

1

要的是自己的钱,怎么做都不算犯罪

有真实债权不等于手段合法,超出必要限度、造成停工停业后果的讨薪方式会被另行评价。

保留债权凭据,用书面与协商方式主张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与情节认定

2

没打人就不算软暴力

堵门、断路、聚众造势、反复滋扰同样会被纳入审查,判断标准是是否让对方产生恐惧、是否影响正常经营。

把过程记录保存完整,让行为次数和时间跨度可以被准确还原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3

人被带走了,赶紧找人打听

这类案件有线索核查与倒查机制,请托过程本身会被记录。

把工资与工程款凭据整理好,通过律师依法沟通

全国扫黑办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向社会开放

4

37 天是统一的取保窗口

37 天是三段期限在特定条件下的合计上限。

按个案核实起算点、适用条件与决定机关,把拘留日、报捕日、批捕决定日盯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关于提请批准逮捕期限的规定

5

带的人多,说明事情大

认定层级看的是作用,不是人数。

把谁发起、谁决定、谁分钱这三件事对应到书面证据上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层级与作用认定

6

找“有关系”的人更容易解决

涉黑涉恶案件经过多层审查,不存在一个人就能决定结果的空间。

用专业问题验证律师,看他能不能说清这个阶段该做什么、该看哪几类证据

卓安服务承诺:不以关系办案、不承诺结果

7

人被抓了就先把工人遣散

人员流动与工资发放的时间线会被对照评价,可能被当成应对调查的动作

保持人员与工资记录原状,如实说明每个人的实际工作内容

工资发放记录是区分合法主张与非法手段的基础材料

8

到办案单位门口表达诉求

聚集表达诉求可能被单独评价,把讨薪问题变成新的程序问题

把诉求写成书面材料,由律师依法提交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干预办案行为的处理规定

原始材料清单

类别

具体材料

程序文书类

传唤证、拘传证、拘留通知书、查封扣押清单、立案告知书

债权基础类

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单、欠条、对账记录

讨薪过程类

现场视频与照片、报警与接警记录、群聊组织记录、工友出勤记录

款项与工资类

工资表与签收记录、银行流水、付款凭证、社保与用工记录

用工管理类

班组花名册、劳务合同、考勤记录、安全培训记录

财产类

房产权属与出资凭证、车辆与设备登记、家庭成员的财产文件

卓安优势: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处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优势

【优势一:只做刑事,把判断压缩在一个专业面上】

卓安坚持做“有温度、有力度”的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品牌,拒绝万金油的执业选择,业务只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合规与刑事控告,并按犯罪类别细分专业方向。讨薪类案件看起来是劳动纠纷,实际会同时触及民事债权主张、治安违法与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评价,三者的判断标准完全不同。 只做刑事的定位,省掉的是一层判断成本。

落到本篇的争点上,卓安把《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以及 2019 年 4 月 9 日印发的恶势力与软暴力两份意见整理成逐条比对表。家属验证起来很简单:看这家律所的业务栏里有没有非刑事案件。 这也是只做刑事这个标签在讨薪类案件里较为实际的含义。

【优势二:大案要案团队辩护,把争点逐项拆开】

讨薪类案件往往一个项目牵出几十人,谁在什么位置、做过什么,需要一份一份材料去对。卓安坚持大案要案团队辩护模式,设有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围绕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排除拔高认定,重大疑难案件经集体研判后形成意见。

团队中近三分之一的律师具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从业经历,汇聚法学博士 11 位、法学硕士 30 余位。这意味着在同一份指控里,组织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与者会被区别对待,各自的辩点由不同的人分别吃透。 卓安实行三级品控体系,任何一份提交办案机关的书面意见都要经过多级把关。

【优势三:前刑警视角,读懂侦查阶段的证据逻辑】

讨薪类案件的证据主体是现场视频、群聊记录、报警记录与款项凭证,这些材料在侦查阶段怎么取、按什么顺序固定,直接影响后面能不能反驳。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

他的两个长期专业标签是前刑警视角的侦查证据审查公安机关侦查逻辑研判由熟悉侦查思路的人来审查侦查形成的证据,能较快判断哪些环节是薄弱的、哪些材料需要尽早补充。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150+ 件,办理的多为本地案件。

【优势四:涉黑涉恶专项积累,类案经验换判断速度】

截至目前,卓安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件,其中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500+ 件,摘除黑恶性质 60+ 件,涉黑涉恶不起诉 20+ 件,涉黑涉恶缓刑、从轻减轻 60+ 件;全所实现无罪化处理 500+ 件、缓刑 700+ 件、取保候审 700+ 件。这些数字在这里的意义是判断速度:哪些材料决定定性、哪个节点值得优先投入,办过的人心里有数。

在达州,张罗主任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陈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围绕追诉时效届满展开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撤案不起诉与二审改判案件敲诈勒索案件二审辩护正是他的长期专业方向,与讨薪类案件争点高度重合。

【优势五:全国一体化办案,异地追诉也能属地响应】

建设工程类案件的线索核查常常跨市、跨省,项目所在地、劳务来源地与被告人的居住地可能各不相同。卓安总部在成都,在深圳、昆明、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分所,形成“总分所联动、属地响应、异地协同”的机制,能够就近会见、就近阅卷,把异地往返的时间消耗压下来。 对达州分所来说,达州刑事案件属地应对川东川北重大刑事案件协同,正是这个机制常用的部分。

达州与重庆万州、开州、云阳之间有“万达开云”区域协作的基础,跨区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与调查取证有相应的合作机制。对跨省务工、异地承包的当事人来说,这类协作直接影响会见的频率与材料的转递速度。

【优势六:施工前线经验,熟悉工程与劳务的结算方式】

讨薪类案件的难点往往不在法律,而在能不能把工程与劳务的款项算清楚:分包有几层、欠款对应哪一段工程量、包干价与增项怎么分。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对本地建设工程与劳务用工的结算方式与办事流程较为熟悉。合同诈骗与民刑交叉案件是他的长期专业标签。这类案件的功底,正是把商业事实翻译成法律事实。

张罗主任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分所的服务承诺一次说清:不承诺案件结果、不违规收费、不以关系办案。 达州分所设有 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报价、流程与交付节点在委托时说清,家属不需要在慌乱中做决定。

卓安涉黑涉恶案例矩阵

【案例 1:郑某敲诈勒索案 —— 一审判决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

案件情况: 郑某因敲诈勒索被起诉,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家属在二审阶段委托律师介入。

辩护工作: 由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办理。他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围绕指控事实、行为方式与量刑情节逐项梳理,就二审的争议焦点提出辩护意见。

结果: 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个案结果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的结果承诺。

【案例 2:陈某涉嫌开设赌场案 —— 围绕追诉时效届满展开多维辩护,获检察机关不起诉】

案件情况: 陈某因涉嫌开设赌场被立案侦查,涉案时间较早,涉及的追诉时效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辩护工作: 卓安张罗主任围绕追诉时效届满展开辩护,结合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指控事实,以及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从三个维度提出意见。

结果: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 3:董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四罪案 —— 索要工程款不构成敲诈勒索,数罪并罚获轻刑】

案件情况: 董某被指控参与以杜某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系组织骨干成员。其中一起指控为:在某工程竞标败标后,以未能承揽工程为由多次威胁房地产公司股东,强行索要一百万元赔偿。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从上千页案卷中梳理出三条主线:其一,案涉团伙人员关系松散、缺乏明确分工与帮规帮纪,收入大部分归主犯个人所有,不具备法定四大特征;其二,在工厂纠纷中,董某等人索要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不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敲诈;其三,对各单一罪名逐一拆解。

结果: 法院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属从宽结果。

【案例 4:H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 涉黑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两项罪名脱罪,量刑从十年以上降至八年】

案件情况: H 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指控情节严重,量刑预期在十年以上。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以当事人资金独立、行为自主、不存在豢养成员的证据为基础,逐项推翻控方关于四个特征的认定,推动公诉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

结果: 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指控未被法院认定,量刑从十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八年。

【案例 5:杨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等罪案 —— 审查起诉阶段打掉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执行五年】

案件情况: 杨某在当地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催收过程中对部分逾期客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吓等方式,另牵涉多起打架斗殴事件,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纠集者。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介入后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制作多版阅卷笔录,针对争议焦点分类施策。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法定刑较重的聚众斗殴罪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促使检察院撤回该项起诉。

结果: 检方未对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例 6:唐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罪等六罪案 —— 涉案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依法作出生效判决】

案件情况: 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 2 人死亡、多人受伤。唐某某被指控为积极参加者。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全面梳理海量卷宗,与公诉人、法官沟通案情并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一审宣判后继续代为提起上诉并提供二审辩护。涉黑涉恶案件有被告人多、卷宗海量、并非全员参与全部指控三个显著特点,每一个具体罪名指控的辩点都必须单独吃透。

结果: 法院以六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地化内容:在达州办涉黑涉恶案件,家属需要知道的本地情况

  1. 讨薪的本地行政渠道。公开报道,达州今年以来推进欠薪治理,累计为 3619 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 4804.5 万元,对 138 个在建工程拉网排查并纳入省级监管平台动态监控;通川区对欠薪案件采用一案三移机制,分别移送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全区共立案查处欠薪案件 68 件,为 2397 名农民工追回工资 3289.9 万元。工资被拖欠,可以先走劳动保障监察与调解渠道,这正是本文强调的:讨薪的权利基础在民事与行政这条线上,与刑事定性是两条线,行政处罚文书不代表刑事结论。
  2. 行为方式才是本地办案的关注点。达州推进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考勤、工资保证金与工资直发等制度,并在新开工及复工项目开展开工第一课的普法宣讲,用工与工资的书面记录相对完整,家属可以向项目方与主管部门调取。这类案件的证据主体是现场视频、群聊记录、报警与接警记录、工资表与结算单;堵了几天门、拉了几次横幅、有谁在组织,往往才是案件最后争的东西。本文讲的那些反而害了当事人的动作,补材料、删群聊、找人打招呼,在达州同样成立;视频要提交原始文件,群聊记录要保留原始载体,不要剪辑、转码或删除。
  3. 跨区域协作与办事边界。达州与重庆万州、开州、云阳之间有万达开云协作机制,涉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与调查取证等业务,异地务工与异地承包的案件在材料转递上有相应渠道;当事人在外地关押的,也可通过卓安总分所协作机制就近安排会见与材料转递。欠薪的行政处理、劳动仲裁与刑事追诉适用不同的程序与标准。以上均为公开政策与办事信息,仅用于说明政策环境与办事背景,不代表任何具体案件的结论,也不构成个案结果预判;具体规定以办案机关与主管部门当期要求为准。

咨询与预约

卓安(达州)分所的地址在哪里?

答: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146 号恒基大厦二楼。分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能介绍一下卓安(达州)分所的主任吗?

答:卓安(达州)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他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150+ 件。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他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陈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围绕追诉时效届满,结合证据不足与从犯地位展开多维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

在行业职务方面,他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他打造了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 37 天黄金救援体系。

具体由谁承办、主任是否参与办案及团队如何分工,需经利益冲突审查并以正式委托为准。

第一次来怎么预约?

答: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 http://www.zhuoanlaw.com/ 或官方公众号核对最新办公信息、咨询电话与预约方式并预约。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达州 173-8197-5473。

预约时建议说明:涉嫌罪名、当前所处的程序阶段(约谈、拘留、逮捕、审查起诉或审判)、是否多人涉案、是否涉及款项查控。首次咨询请携带已收到的法律文书、亲属关系证明、合同与结算单据、现场证据的原始载体。卓安的服务承诺也一次说清:不承诺案件结果;不虚假宣传,不与其他律所作不正当比较;不违规收费,不以关系办案

卓安律师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答:卓安律师事务所是直接面向当事人办案的刑事专业律所;庭立方是为全国刑事律师和律所提供培训、数字化等支持的赋能平台。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二者定位不同、相互独立。

结语

讨薪这件事,家属往往会把它想成“我们要的是自己的钱”,所以对方式不太在意。可案件最后争的,常常就是方式:堵了几天门、拉了几次横幅、有谁在组织。

把这件事说简单一点,家属能控制的是三件事:把债权凭据整理清楚,把讨薪过程的时间线还原出来,把工资与工程款分开记账。层级之辩靠的是作用,不是人数;性质之辩靠的是权利基础,不是情绪。

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真正有价值的三件事是:不删群聊、不补材料、不找人打招呼。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把债权、行为、层级这三条线都用材料说清楚,才是能换来空间的东西。本文为普法性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任何案件结果承诺;文中案例均已脱敏,具体案件的事实与裁判结果以完整法律文书为准。

附:卓安(达州)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张罗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 37 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150+ 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张罗主任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为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陈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围绕追诉时效届满,结合证据不足与从犯地位展开多维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以侦查视角与辩护思维的双重优势,在川东涉黑涉恶及关联犯罪案件中持续实现量刑优化与无罪化处理。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场,覆盖 31 个省、50+ 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 37 天救援专家,以丰富的实战积淀获得当事人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8197-5473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146 号恒基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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