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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解答】深圳涉黑案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阶段,律师分别做什么、家属怎么配合?卓安深圳答家属10问

发布时间:2026-09-22 21:14:32

【卓安解答】深圳涉黑案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阶段,律师分别做什么、家属怎么配合?卓安深圳答家属10问

发布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核心结论】家人做过桥资金、民间放贷或资金中介被卷进涉黑案,家属先要弄明白两件事:案件走到哪一步了,家人在里面是什么角色。侦查阶段解决“抓得对不对、要不要继续关”,审查起诉阶段解决“诉不诉、以什么罪诉”,审判阶段解决“定不定、定多重、财产怎么处置”。

本文结合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真实办案经验,帮你理清三个核心问题:

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律师分别能做什么?
资金链条怎么还原,经营款与涉案款怎么分开?
家属在每个阶段能做什么、什么不能做?

读完你会清楚每个阶段该盯哪个节点、该准备哪几类材料、哪些动作会把空间做没。资金链条、人员层级与财产属性都要靠材料说话,这也是涉黑涉恶犯罪涉案财产辩护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身份审查的落点。

适用人群

  • 家人从事过桥资金、民间借贷、资金中介、贷后管理,已被传唤、拘留或账户被冻结的家属。
  • 深圳跨境电商、小微企业主,因短期周转与涉案人员、涉案账户有过往来的人。
  • 已被指认为涉案团队成员,需要判断自己角色与责任边界的当事人。
  • 人在外地关押,或同一案件多名亲属同时被采取措施的家庭。

一、被带走之后:先分清状态,再判断自己站在哪条线上

问题1:家人只是做资金中介、借过桥款,为什么会被卷进涉黑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先确认一件事:家人眼下是证人、被调查人,还是已经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资金中介和过桥借款本身不是犯罪,被追诉通常是因为另外三条线被人串上了:有没有参加某个组织并接受其管理,有没有明知对方拿钱去做什么仍继续参与,有没有参与催收、控场、分取收益。把这三条线分开看,才知道风险落在哪一条上。

认定成员身份有两条硬标准,缺一条就认定不上。 一是是否参与实施了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与涉案组织之间有无相对固定的从属关系,也就是在组织里找不找得到对应的位置、有没有被管理被支配的关系。《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把黑社会性质组织概括为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项,认定具体个人还要看他是否明知组织性质、是否分取组织收益。资金往来密切、介绍过多笔业务,都只是往来事实,不等于成员身份。常见的偏差是把“业务上有交集”直接推成“参加组织”,这正是辩护要逐项拆开的地方。

《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给出了“参加”的判断方法:既不把举行参加仪式作为单一依据,也不因为与头目关系密切就直接认定,而要回到有没有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有没有相对固定的从属关系。该案就发生在深圳沙井一带,与深圳本地的认定口径直接相关。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辩护人逐项审查组织的人员稳定性、结构紧密性与骨干成员固定性,论证当事人在组织中的实际作用与指控不符,法院最终将当事人的定性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这条线说明,成员身份是可以用证据一项项拆的。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本人与该组织及各成员之间是借贷关系、雇佣关系还是管理关系,第一次接触到最后一次接触的时间。
  • 需整理:借款合同、放款与收款流水、居间协议、报酬凭证、业务沟通记录、劳动合同与考勤记录。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成员身份初步判断的依据是哪几份材料。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人还在外面:把所有借贷、居间、介绍业务的合同与流水按时间排成一条线,注明每一笔的资金来源、去向与自己扮演的角色。

可以做:情况二,已被传唤问话:如实陈述做过的事,不扩大也不缩小,问清记录内容并保留问话的时间记录。

可以做:情况三,已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立即委托律师会见,把“有没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有没有与收益分配挂钩”这两件事交给律师逐项核对。

不能做:不要把提成结构、业务账目、聊天记录临时“理顺”成看上去更合法的样子;

不能做:不要在事实之前先替自己做法律定性的解释,也不要用“我只是帮忙”这类笼统说法代替具体事实;

不能做:不要与其他业务往来人员互相“对一下说法”,这会被评价为串供。

问题2:人被带走后头几天,家属该核实哪几件事、哪些动作绝对不能做?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第一步是分清状态,而不是急着打电话。 被带走可能是传唤、拘传,也可能是刑事拘留,三者后果完全不同。传唤、拘传以询问为目的,刑事拘留是羁押性强制措施。这一步查清楚,才知道该等一等还是立刻动起来。

时间与告知有法定边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决定拘留的是公安机关,书面文书是拘留通知书。常见的两个误区:把“还没收到正式文书”当成可以再等几天,结果错过会见安排窗口;把“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消息”简单理解为对方违规,而不去依法查询。

《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案表明,成员身份不是从“和涉案人员往来密切”推出来的,需要独立证明。这条规则对家属的意义很直接:早期能固定的材料,就是后面证明“没有从属关系”的基础。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杨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中,团队介入后立即制作多版阅卷笔录,把当事人参与的具体事项、时间与指令来源逐条固定,这类基础工作在早期就要开始准备。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人从家里被带走的时间、地点、出示的文书类型、办案单位与办案人员信息、是否当场扣押手机电脑账册证件。
  • 需整理:传唤证、拘传证或拘留通知书原件,通知书上的涉嫌罪名、羁押场所、办案机关与落款日期,家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什么时候能安排第一次会见。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人刚被带走:记下时间、地点、办案单位与办案人员联系方式,尽量问清是传唤、拘传还是刑事拘留。

可以做:情况二,收到拘留通知书:逐项核对姓名、涉嫌罪名、羁押场所、办案机关与通知时间,当天开始准备委托手续。

可以做:情况三,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消息:通过文书信息依法向办案机关查询,必要时由律师介入核实,而不是四处托人打听。

不能做:不能以“还没收到正式文书”为由再等几天,可能错过会见安排窗口;

不能做:不能删除、修改手机与账册里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

不能做:不能轻信“花钱能把人领出来”的说法,也不要让人代为出面“递话”。

二、三个阶段分别做什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问题3: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阶段,律师做什么,家属怎么配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侦查阶段家属本人不能会见在押人员,这个阶段律师的三项固定动作是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交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判断这个阶段做得实不实,看三样东西:会见后有没有书面的案件判断,有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提交办案机关,有没有围绕报捕节点安排动作。

会见有法定保障,也有程序要求。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在深圳,会见一般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的监所服务专区预约。《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确定了拘留后提请批捕与检察院审查的期限结构,第九十五条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分开看的是两件事: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等于取保候审申请,前者是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后者是向办案机关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辩点一,在是否属于组织成员、是否为积极参加者上做身份之辩;辩点二,在资金来源与用途真实性上做事实之辩,因为过桥资金、放贷资金一旦被整体认定为组织收益,个人合法财产就会被一并卷入。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6 号《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明确了软暴力型组织的行为特征判断方法: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长期有组织地采用多种软暴力手段实施大量违法犯罪行为,并具有向硬暴力转化的现实可能性,足以使群众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才能认定行为特征,不能仅凭个别孤立事实认定。这条规则在辩护上的落点是:单笔业务、单次纠纷都不足以支撑组织评价,需要逐次核对。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在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除推动定性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还就打掉的故意杀人罪指控逐项核对当事人是否在现场、是否参与共谋,最终该指控未获认定。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报捕日是哪一天,批捕审查截止日是哪一天。
  • 需整理:委托书与亲属关系证明、岗位说明与职责清单、业务合同与到款流水、费用与报酬凭证、可证明合法收入来源的完税凭证。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会见后律师对定性判断与阶段动作的说明。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报捕之前:把当事人的岗位职责、参与事项与资金去向整理成一册,交给律师用于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可以做:情况二,已被批捕:配合律师评估是否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准备说明羁押必要性已经降低的材料。

可以做:情况三,账户同时被冻结:先整理资金来源与用途凭证,对超出范围的部分由律师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不能做:不要在这一阶段集中取现、转账或者改动账册,这类动作会被单独评价;

不能做:不要自行找同案人员的亲属“对一下说法”,也不要直接联系报案人“谈一谈”;

不能做:不要把希望押在“找关系”上,涉黑涉恶案件不存在一个人决定结果的空间。

问题4: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阶段,律师做什么,家属怎么配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这一阶段的争点是“诉不诉、以什么罪诉、认定几个人”,是一整条流程里空间相对较大的环节。 律师的工作集中在阅卷、提出不起诉法律意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推动变更定性;家属能做的是按辩护方向补齐材料、把退赔方案谈在前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了审查起诉期限与退回补充侦查的安排,第一百七十七条把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与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类,第五十六条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决定机关是人民检察院。辩点一,围绕证据不足做事实之辩,主张特定罪名或特定人员不应起诉;辩点二,围绕定性做罪名之辩,主张属于一般共同犯罪而非组织犯罪。评估时要注意,退回补充侦查往往意味着争议点被检察官识别出来了,此时补什么材料、补到什么程度,需要和律师商量后再动。

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杨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中,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法定刑较重的聚众斗殴罪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促使检察机关对该项撤回起诉。同一团队办理的 H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中,辩护人以当事人资金独立、行为自主、不存在豢养成员的证据为基础逐项推翻控方关于四个特征的认定,推动公诉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案件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两个案子的共同点是:审查起诉与后续阶段争的都是定性与罪名范围,而不是笼统地争轻重。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承办检察官是谁,案件有没有退回补充侦查,退查的事由是什么。
  • 需整理:劳动合同、考勤与工资表、审批流程与会议记录、资金分账材料、退赔凭证与谅解材料的洽谈记录。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阅卷后对指控结构的判断、拟提交的法律意见方向。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把经营端、财务端的材料按争点分册整理,交律师阅卷后比对使用。

可以做:情况二,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先问清退查事由与补侦方向,再决定补哪一类材料、补到什么程度。

可以做:情况三,涉及退赔与谅解:先由律师厘清金额、对象与留痕方式,再按方案推进。

不能做:不要在律师评估之前大额退赔,时点与金额选错会把资金性质做得更复杂;

不能做:不要把不同名目的款项合并成一笔去谈,也不要在没有凭证的情况下先付钱;

不能做:不要越过律师直接找被害人“私了”或者“谈条件”。

问题5: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阶段,律师做什么,家属怎么配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审判阶段解决三件事:定不定、定多重、财产怎么处置。 律师的工作是围绕指控逐项质证、组织辩点体系、对涉案财产提出异议;家属的配合集中在两处:补强合法财产的权属与来源证据,以及按法庭安排参与旁听或配合出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证人出庭的条件与程序,第五十六条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这一阶段仍然是重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把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组织财产与个人及案外人财产区分开,权属不清的应当查明。这一条对做资金业务的家庭特别重要:资金来源、用途、去向能说清的,就有主张合法财产的事实基础。要注意区分几个不同的结果口径:部分指控未获认定、罪名变更、量刑下调是三种不同的裁判结果,任何一种都不能等同于全案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8 号《史广振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明确,审理涉黑案件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进行调查,案外人提出权属异议的,法院应当听取其意见,必要时可通知其出庭。这条规则直接支持了财产层面的异议权。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董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罪一案中,团队从上千页案卷里梳理出三条主线,其中一条就是主张该团伙人员关系松散、缺乏明确分工与帮规帮纪、收入大部分归主犯个人所有,不具备法定四大特征;就把某笔款项是否属于敲诈勒索展开的事实之辩,也在这条主线上展开。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开庭时间与方式,是否需要家属或证人到庭,财产争议涉及哪些具体财物。
  • 需整理:出借资金来源凭证、银行流水、完税证明、借款合同与还款记录、房产车辆的登记与出资凭证、经营支出凭证。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质证与辩点的组织思路,财产异议主张的事实依据。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开庭之前:把所有财产凭证按“取得时间、来源、用途”三栏列成表,交给律师作为财产异议的事实基础。

可以做:情况二,法庭需要说明情况:按法庭与律师的安排出庭,就合法财产的来源作如实说明。

可以做:情况三,一审宣判之后:与律师一起把定性、量刑、财产三条线各自列出后续动作,评估是否需要上诉。

不能做:不要在开庭前后临时补签合同、补开借条或者收据;

不能做:不要为了“显得配合”而作与凭证不符的陈述;

不能做:不要把“部分指控未获认定”直接理解成案件结束,财产问题往往还要单独走程序。

三、钱与财产:被当成“黑财”的过桥资金怎么争

问题6:过桥资金、利息和服务费被当成“黑财”没收,这个认定能不能争?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能争,而且这是这类案件里值得优先投入精力的部分。 财产处置要区分三组关系:违法所得与合法收入,组织收益与个人及家庭财产,涉案财物与案外人财物。区分的依据是事实与凭证,不是账户名称。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违法所得的追缴、责令退赔与没收,并明确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 2022 年 5 月 1 日施行,其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部分要求对财产权属与来源进行调查核实,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解除。实务中的决定机关是办案机关,救济路径包括提出权属异议、申请解除、必要时参加相关听证。常见的两个误区:一是把家人名下账户里的全部余额都默认成“违法所得”,二是把配偶、亲友、案外人的财产也一并放弃不去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8 号明确了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权属的调查义务,以及案外人权属异议的听取程序。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 G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中,辩护人在主张不认定骨干成员的同时提交证据,将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法院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且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这个结果说明,定性之辩与财产之辩是可以同步推进的,财产异议不会因为定性未变就失去意义。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被冻结被查封的每一笔财物清单与冻结文书,冻结的时间与执行机关。
  • 需整理:出借资金来源凭证、账户流水、纳税记录、借款合同与还款凭证、家庭成员的财产权属文件。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对每一笔被控财物的初步判断与拟提出的异议路径。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收到冻结或查封文书:逐笔核对财物清单、冻结时间与执行机关,记录送达时间并保留送达凭证。

可以做:情况二,涉及家庭成员财产:把案外人财产单独成册,注明权属关系与资金来源。

可以做:情况三,需要提出异议:由律师以书面方式提出权属异议并保留送达凭证,必要时申请参加相关听证。

不能做:不要在冻结之后转移、拆分、取现,也不要变更房产、车辆登记;

不能做:不要临时补签借款合同、补开收据,把来源“理顺”;

不能做:不要因为账户在家人名下就默认这笔钱都属于违法所得,该主张的合法部分要主张。

四、时间与动作:黄金 37 天怎么用、哪些“帮忙”会害人

问题7:“黄金 37 天”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家属要盯住哪几个节点?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37 天不是所有拘留案件的统一期限,也不是可以承诺的窗口,它是三段期限在特定条件下的合计上限。 家属真正要盯的,是拘留日、提请批准逮捕日、批准逮捕决定日这三个时间点,它们决定了还能不能在这个阶段把材料递进去。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这里必须分清两个概念: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等于取保候审申请;批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不同性质的措施,适用条件与决定机关都不同。案件是否属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直接决定期限怎么算,这一项要按个案核实,不能一概套用。

《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案说明了成员身份认定需要独立、完整的证据,不能在早期被“往来密切”这类间接材料锁定。这条规则对 37 天的意义在于:这个阶段能提交的是事实与证据,而不是结论。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同类案件中的做法是,在报捕前把当事人的岗位、职责、参与事项与资金去向整理成一册,与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一并提交,让办案机关在决定是否继续羁押时能看到完整的事实基础。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是全案不起诉,但个案结果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的结果承诺。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拘留日期、涉嫌罪名对应的报捕期限、是否属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检察院审查截止日。
  • 需整理:拘留通知书、羁押场所信息、亲属关系证明、固定住所与在深圳的工作生活证明、需要照护的家庭成员材料。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律师拟提交的法律意见方向与提交时间。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刚被拘留:把拘留日、报捕日、批捕决定日三个时间点写进日历,倒排材料准备时间。

可以做:情况二,报捕之前:按律师意见提供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庭照护与无前科等材料,用于不批准逮捕意见。

可以做:情况三,期限临近:与律师核对法律意见是否已经递交、是否被记录在案,而不是被动等结果。

不能做:不要通过非正式渠道打听报捕进度;

不能做:不要把 37 天当成所有案件的统一期限,也不要把“取保”当成可以承诺的结果;

不能做:不要在报捕期间单独安排退赔或者联系被害人,动作时点要与辩护方案协调。

问题8:家属的哪些“帮忙”反而害了当事人?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高风险的动作有六类:删改聊天与转账记录、组织他人统一说法、未评估就大额退赔、请托所谓“内部关系”、临时补签或补开凭证、把涉案财物转移或变现。 这六类的共同点是把民事问题变成刑事问题,把量刑情节变成从重情节。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分别规定了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以及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两种情形,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电子数据具有可恢复性,删除行为本身会被记录下来,成为逃避调查的印证。关于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转移、隐匿涉案财产有相应处理规定,把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混在一起转移,会把原本可以主张的合法部分也一并做没。需要区分的是三种不同性质的行为:违法行为、未经评估不宜实施的行为,以及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利。家属依法咨询、依法提交材料、依法提出申诉控告,都属于正当权利,不应一概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6 号指出,软暴力型犯罪组织的行为通常不是一次就能构成犯罪,其社会影响需要结合行为的长期性、多样性综合判断。这意味着办案机关会把一串行为连着看。也正因为如此,任何一次“补救式”的动作都会被放进这条时间线上评价。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胡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案中,二审阶段团队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证据瑕疵与法律适用问题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结果本身说明,不是每个案件都能改判,律师的价值在于把该提的意见提到位、把该走的程序走到位。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是否已经有人做过删改或补签动作,具体是哪一天做的。
  • 需整理:原始聊天记录与设备、完整的资金流水、真实的合同与凭证、已经发生的退赔记录与凭证。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哪些动作需要先暂停、哪些可以继续。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材料还在手上:原样封存原始载体,需要说明的另做书面材料,不在原始材料上改动。

可以做:情况二,已经做过不妥动作:把“哪一天做了什么”如实列成清单交给律师,由律师评估影响与补救方式。

可以做:情况三,收到办案机关通知:按时配合,把每次沟通的时间与内容记下来交给律师掌握。

不能做:不能删改聊天与转账记录,不能组织他人统一说法;

不能做:不能在事实之外补签合同、补开凭证,也不能把涉案财物转移或者变现;

不能做:不要请托所谓“内部关系”,请托过程本身会被记录。

五、律师与同案:怎么核对办案动作、多人同案怎么配合

问题9:怎么判断律师在三个阶段是不是真的在办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看交付物和节点,不看承诺。 侦查阶段可以核对三样:是否按约定完成会见并给出案件判断,是否提交了针对报捕的法律意见,是否就财产提出了初步处理方案。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核对:阅卷摘录或争议焦点清单,拟提交的法律意见方向。审判阶段可以核对:质证提纲与辩点体系,庭审安排与判后说明。

这里需要区分三类不同的信息:向办案机关提交的法律文件,律所内部工作底稿,以及依法并依委托约定可向委托人反馈的信息。阅卷材料、会见记录、辩护策略和全部案卷,并不当然是家属应当取得的交付物;可依法反馈的内容也要兼顾保密义务与辩护利益。律师价值不能只用书面文件的数量来判断,还要结合调查核实、会见、阅卷、证据审查、沟通与出庭这些实质工作。反过来,为了凑交付物而反复提交没有依据的申请,也会消耗程序资源。

《刑事审判参考》第 1152 号陈垚东案中,法院对每一名被告人是否处于组织层级结构中、是否起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逐项审查,这类审查的素材只能从案卷里来。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杨某案中,团队制作多版阅卷笔录并针对争议焦点分类施策,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一项法定刑较重的指控实现了撤回起诉。这类工作的形态是看不到的,能看到的只是它在节点上产生的效果。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阶段、交付节点与反馈方式。
  • 需整理:委托手续、会见告知、已提交法律意见的说明、每次沟通的记录。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本阶段做了什么、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准备委托:用“这案子打算从哪几个地方打定性”“这个阶段做什么动作”这类具体问题验证专业度。

可以做:情况二,已经委托:把“本阶段做了什么、下一步做什么、需要我准备什么”三问固定下来,每次沟通问一遍。

可以做:情况三,已有律师但存疑:核对委托合同约定的交付节点,看会见、意见提交与阶段反馈有没有对应记录。

不能做:不要要求律师提供阅卷材料原件,阅卷内容与辩护策略有保密边界;

不能做:不要只问“能不能取保”而不问阶段动作与材料清单;

不能做:不要接受“按结果收费”的口头约定,任何对结果的承诺都不符合执业规范。

问题10:同案多人、异地羁押,家属怎么配合才不添乱?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边界】多人同案的难点在信息与利益交叉。 家属要做到三件事:各人的委托与材料分开、信息不在亲属之间串通、不重复委托造成程序冲突。人被分成几地羁押的,会见排期与材料转递都要提前安排。

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这是执业规范层面的硬要求;同一家庭多名成员涉案时,委托谁、由谁主办,需要在委托前做利益冲突审查。异地羁押的案件,会见要按羁押地看守所的预约规则办理,递送材料也有各自的流程。需要区分的是:家属之间正常的家庭沟通属于权利,但把各自了解到的案情、他人陈述汇总后互相“对口径”,就落入了串供的风险范围。

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唐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罪等六罪一案中,涉案人数多、卷宗海量,而且并非全员参与全部指控。团队的做法是为每一个具体罪名指控单独吃透辩点,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并全程跟进一审、二审。这类案件的经验说明,多人案件里容易被忽略的不是主犯,而是角色小、参与少的那几个人,他们的材料往往决定自己在指控结构中的位置。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沙井“龙哥”案也属于多人同案,会见预约与材料交接都是按序推进的。

【应核对的原始材料】

  • 需核实:每个人被羁押的具体场所、涉案罪名是否相同、是否已有其他人委托了辩护人。
  • 需整理:每人独立的委托书与亲属关系证明、各自的工作与职责材料、各自的资金与往来凭证。
  • 可核对的工作反馈:是否会存在利益冲突、会见如何排期。

【可以做与不能做】

可以做:情况一,先做总表:把“人—羁押地—涉嫌罪名—是否已委托”列成一张表,避免重复委托与利益冲突。

可以做:情况二,分人分册:每人的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工作与资金材料单独成册,标注清楚去向。

可以做:情况三,人在异地关押:由属地分所就近安排会见与材料转递,减少往返消耗。

不能做:不要在各家之间传递他人陈述或者案情,也不要替别人决定委托事项;

不能做:不要让一名律师同时为两名以上同案人员辩护;

不能做:不要因为“人多”就认为事情一定大,层级看的是作用,不是人数。

误区与避坑指南

序号

常见误区

为什么错

正确做法

依据或本地提示

1

等案子定性了再请律师

定性是在侦查阶段一点点用证据固定的,不是等出来的。等到起诉书出来,很多事实已经写进案卷。

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就完成委托,把会见与法律意见安排在报捕之前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37 天窗口越早用越主动

2

37 天是统一的取保窗口

37 天是三段期限在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条件下的合计上限,不是所有案件的期限,更不是可以承诺的结果。

按个案核实起算点、适用条件与决定机关,把拘留日、报捕日、批捕决定日三个时间点盯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羁押必要性审查

3

流水多、业务多就一定会被认定为涉黑

流水笔数多不等于资金性质违法,往来密切也不等于成员身份。

让每笔业务回到资金来源、借款合意、实际交付、费用计算、还款去向这条完整链条上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四项特征

4

删掉记录、统一说法能降低风险

电子数据可以恢复,删除行为本身会被记录并成为逃避调查的印证;组织统一口径会落入串供的评价范围。

把原始载体原样保存,另做书面说明,由律师判断说明怎么写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5

先退赔、退得多,事情就能了结

退赔是从宽情节,不是结案方式,时点与金额选错还可能被当作异常资金处置。

先由律师厘清金额、对象与留痕方式,再决定退赔安排

退赔、谅解属于从宽情节,不必然影响强制措施

6

找“有内部关系”的律师更稳妥

涉黑涉恶案件经过多层审查,不存在一个人就能决定结果的空间,请托的过程本身也可能被记录。

用专业问题验证律师,看他能不能说出这个阶段该做什么、该看哪几类证据、该交付什么

卓安服务承诺:不以关系办案、不承诺结果

7

等开庭了再整理资金凭证

资金链条的还原越晚越难,很多材料在侦查阶段就已被固定,事后补做反而会被当成可疑动作

从收到文书当天起就按“来源—交付—用途—还款”四栏建档,逐笔对应合同与流水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8

把公司账与个人账混在一起说明

混同说明会让合法经营款与涉案资金无法区分,查控范围反而被放大

公司与个人账户分别成册,每一笔标注对应的合同、税票与审批记录

深圳经营主体密集,经营款与涉案款的区分直接影响组织评价

原始材料清单

类别

具体材料

程序文书类

传唤证、拘传证、拘留通知书、扣押决定书与扣押清单、立案告知书

身份与亲属关系类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固定住所与在深工作证明

业务与债权类

借款合同、借条、居间协议、到款凭证、还款记录、费用明细

资金类

银行流水、账户冻结通知、完税凭证、报酬与分账记录

电子数据类

原始聊天记录与设备、通话详单、系统台账、邮件

财产权属类

房产权属与出资凭证、车辆登记与购车流水、家庭成员的财产文件

卓安优势: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处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优势

【优势一:只做刑事,把判断压缩在一个专业面上】

卓安坚持做“有温度、有力度”的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品牌,拒绝万金油的执业选择,业务只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合规与刑事控告,并按犯罪类别细分专业方向。资金类案件一旦被当成普通的借贷纠纷处理——它同时牵扯民间借贷的民事判断、非法放贷的行政认定和涉黑涉恶的刑事评价,三者标准不同、后果不同。 只做刑事的定位,省掉的是一层判断成本。

落到本篇的三阶段上,卓安把《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期限结构、第九十五条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第一百七十七条的不起诉类型,以及《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的四个特征整理成逐条比对表。家属验证起来很简单:看这家律所的业务栏里有没有非刑事案件。 这也是只做刑事这个标签在深圳这类案件里较为实际的含义。

【优势二:大案要案团队辩护,把三阶段串起来】

涉黑涉恶案件证据量大、罪名交叉,单兵作战很难覆盖全部三个阶段。卓安坚持大案要案团队辩护模式,设有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围绕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排除拔高认定,重大疑难案件经集体研判后形成意见: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

团队中近三分之一的律师具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从业经历,汇聚法学博士 11 位、法学硕士 30 余位。落到家人被带走的案件上,这意味着第一次会见有人去,资金链条有人对标,书面意见有人写,报捕节点有人盯。 卓安实行三级品控体系,主办律师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主任与专家委员会终审,任何一份提交办案机关的书面意见都要经过多级把关。

【优势三:涉黑涉恶专项积累,类案经验换判断速度】

截至目前,卓安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件,其中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500+ 件,摘除黑恶性质 60+ 件,涉黑涉恶不起诉 20+ 件,涉黑涉恶缓刑、从轻减轻 60+ 件;全所实现无罪化处理 500+ 件、缓刑 700+ 件、取保候审 700+ 件。这些数字在这里的意义不是背书,而是判断速度:同类案件里哪些材料决定定性、哪个节点值得优先投入,办过的人心里有数。

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并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把四个特征怎么逐项审查、拔高认定怎么排除做成可复用的方法。对做资金业务的家庭来说,这套方法直接对应的是“资金链条怎么还原、合法财产怎么剥离”。

【优势四:财产之辩与定性之辩同步推进】

这类案件里,财产处置往往比量刑更影响一个家庭。卓安把涉案财产辩护作为独立方向,围绕查封扣押冻结范围是否限于与案件有关、违法所得与合法收入怎么区分、案外人财产怎么主张、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怎么申请解除展开工作。刑法》第六十四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涉案财产处置规则,是这套工作的规范基础。

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 G 某案中,辩护人在主张不认定骨干成员的同时,提交证据把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法院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且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这件事说明的是:涉黑涉恶犯罪涉案财产辩护不需要等到定性有结果才启动,它可以和定性之辩同时走。

【优势五:全国一体化办案,异地羁押也能属地响应】

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核查常常跨市、跨省,涉案人员的行为地、结果地可能各不相同,管辖也可能由上级指定。卓安总部在成都,在深圳、昆明、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分所,形成“总分所联动、属地响应、异地协同”的机制,能够就近会见、就近阅卷,把异地往返的时间消耗压下来。 对深圳分所来说,粤港澳大湾区刑事法律服务跨省重大刑事案件协同办理,正是这个机制经常派上用场的地方。

这套机制解决的不只是距离问题。跨省追诉、异地羁押时,属地分所与总部同步跟进,类案认定尺度可以跨地区比对,找出对当事人更有利的评价口径;管辖衔接、并案处理与程序节奏的问题,也由两地协同处理,家属不需要反复长途往返。

【优势六:服务透明,看节点就知道案子在走】

家属容易焦虑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不知道进度。卓安的做法是把话说透:现在处在哪个阶段、这个阶段做什么、哪些事绝对不能做、委托之后谁负责什么。各分所均设有 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报价、流程、交付节点一次说清,不承诺案件结果、不违规收费、不以关系办案。

深圳的经营主体密集,涉案件的家庭往往同时面临家人被羁押和公司账户被冻的双重压力。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主任任忠孙律师自 2005 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对深圳办案机关的证据审查口径与资金结构核查方式较为熟悉。电子数据怎么固定、经营款与涉案款怎么区分、报捕阶段意见怎么递交,这些本地经验直接影响动作的快慢与方向的对错。

卓安涉黑涉恶案例矩阵

【案例 1: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深圳建市以来规模较大的涉黑恶案件,组织者辩为参与者并打掉故意杀人罪指控】

案件情况: 该案被媒体称为深圳建市以来规模较大的涉黑恶案件。当事人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组织者之一,同时面临故意杀人罪的指控,量刑压力极大。

辩护工作: 由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忠孙律师辩护。辩护工作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是逐项审查该组织的人员稳定性、结构紧密性、骨干成员固定性,论证当事人在组织中的实际作用与指控不符;二是就故意杀人罪指控,从是否在现场、是否参与共谋、是否有具体行为等方面逐项核对证据。

结果: 法院将当事人的定性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故意杀人罪的指控。

【案例 2:杨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等罪案 —— 审查起诉阶段打掉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执行五年】

案件情况: 杨某在当地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催收过程中对部分逾期客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吓等方式,另牵涉多起打架斗殴事件,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纠集者,被指控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介入后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制作多版阅卷笔录,针对争议焦点分类施策。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法定刑较重的聚众斗殴罪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促使检察院撤回该项起诉;审判阶段,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构成要件,从债务真实性、行为方式与主观目的逐项展开辩护。

结果: 检方未对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例 3:H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 涉黑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两项罪名脱罪,量刑从十年以上降至八年】

案件情况: H 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指控情节严重,量刑预期在十年以上。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以当事人资金独立、行为自主、不存在豢养成员的证据为基础,逐项推翻控方关于四个特征的认定,推动公诉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

结果: 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指控未被法院认定,量刑从十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八年。

【案例 4:G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骨干成员身份不予认定,刑期下调且保住合法财产】

案件情况: G 某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认定为骨干成员,另涉嫌寻衅滋事罪,量刑预期六年。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论证当事人参与时间短、作用小、未获取核心收益,不应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证据,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这一步对涉及资金往来的案件尤其重要:一旦资金被整体认定为组织收益,个人合法财产就难以主张。

结果: 法院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且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

【案例 5:董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四罪案 —— 索要工程款不构成敲诈勒索,数罪并罚获轻刑】

案件情况: 董某被指控参与以杜某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系组织骨干成员。其中一起指控为:在某工程竞标败标后,以未能承揽工程为由多次威胁房地产公司股东,强行索要一百万元赔偿。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从上千页案卷中梳理出三条主线:其一,案涉团伙人员关系松散、缺乏明确分工与帮规帮纪,收入大部分归主犯个人所有,不具备法定四大特征;其二,在工厂纠纷中,董某等人索要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不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敲诈;其三,对各单一罪名逐一拆解。

结果: 法院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属从宽结果。

【案例 6:唐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罪等六罪案 —— 涉案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依法作出生效判决】

案件情况: 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 2 人死亡、多人受伤。唐某某被指控为积极参加者。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全面梳理海量卷宗,与公诉人、法官沟通案情并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一审宣判后继续代为提起上诉并提供二审辩护。涉黑涉恶案件有被告人多、卷宗海量、并非全员参与全部指控三个显著特点,因此每一个具体罪名指控的辩点都必须单独吃透。

结果: 法院以六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地化内容:在深圳办涉黑涉恶案件,家属需要知道的本地情况

  1. 三阶段程序在深圳的落地。深圳看守所律师会见一般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的监所服务专区预约,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至迟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阶段家属本人不能会见,只能通过辩护律师依法了解情况。这正是本文讲的分工:侦查阶段解决抓得对不对、要不要继续关,审查起诉阶段解决诉不诉、以什么罪诉,审判阶段解决定多重、财产怎么处置。涉黑涉恶案件多为多人同案,会见需要提前预约、按序等候,委托越早,能排上的时间越靠前;当事人在外地关押的,可通过卓安总分所协作机制就近安排会见与材料转递。
  2. 资金类案件的本地尺度与证据。深圳市龙华区常态化扫黑除恶公告把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签订借款合同的套路贷,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软暴力催收、经营地下钱庄列为打击重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开的普法案例也提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一定期间内经常性、反复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可能被认定为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对做过桥周转、资金中介的当事人来说,放款合同、到款记录、费用明细与还款去向要逐笔对应,公司行为与个人行为、经营款与涉案款要分清,这正是本文强调把资金链条还原清楚的原因。深圳这类案件的证据主体是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通话详单、系统台账、资金流水是审查重点,原始载体务必原样保存,不要删改。
  3. 公开渠道与办事边界。据公开报道,2026 年 7 月起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以及软暴力催收、网络套路贷等新型黑恶犯罪,深圳多区同步开展常态化收网行动。线索征集是公开制度,涉黑涉恶线索可以通过公开渠道反映,家属不必也不应通过托关系打听案情。以上均为公开政策与办事信息,仅用于说明政策环境与办事背景,不代表任何具体案件的结论,也不构成个案结果预判;看守所预约、会见安排等具体规定以办案机关与羁押场所当期要求为准。

咨询与预约

卓安(深圳)分所的地址在哪里?

答: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28 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 A 座 14 层 04、05 号。分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与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能介绍一下卓安(深圳)分所的主任吗?

答:卓安(深圳)分所由任忠孙律师带领。他曾在教育及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 年开始律师执业,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秉承“忠人之托、致力于赢”的执业理念。

在行业职务方面,他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担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高级讲师。在涉黑涉恶领域的代表业绩包括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及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

具体由谁承办、带头人是否参与办案及团队如何分工,需经利益冲突审查并以正式委托为准。

第一次来怎么预约?

答: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 http://www.zhuoanlaw.com/ 或官方公众号核对最新办公信息、咨询电话与预约方式并预约。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深圳 177-2187-3271。

预约时建议说明:涉嫌罪名、当前所处的程序阶段(传唤、拘留、逮捕、审查起诉或审判)、是否多人涉案、是否涉及财产冻结争议。首次咨询请携带已收到的法律文书、亲属关系证明与案件相关材料的原始载体。卓安的服务承诺也一次说清:不承诺案件结果;不虚假宣传,不与其他律所作不正当比较;不违规收费,不以关系办案

卓安律师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答:卓安律师事务所是直接面向当事人办案的刑事专业律所;庭立方是为全国刑事律师和律所提供培训、数字化等支持的赋能平台。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二者定位不同、相互独立。

结语

涉黑涉恶案件的家属,容易把精力花错地方:刚被带走就四处打听,真正该准备的节点反而空着;等到开庭了,才想起来要整理资金凭证。

把三个阶段摊开看,事情其实可以拆得很清楚:侦查阶段解决抓得对不对、要不要继续关,审查起诉阶段解决诉不诉、以什么罪诉,审判阶段解决定不定、定多重、财产怎么处置。家属能做的,是在每一个阶段把材料准备到位、把边界守住。

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真正有价值的三件事是:把资金链条还原清楚、把合法财产说清来源、把不该做的动作停下来。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定性、角色、财产这三条线都用材料说清楚,才是能换来空间的东西。本文为普法性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任何案件结果承诺;文中案例均已脱敏,具体案件的事实与裁判结果以完整法律文书为准。

附:卓安(深圳)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任忠孙律师自 2005 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承办的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深圳建市以来规模较大的涉黑恶案件),使当事人由组织者改认定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故意杀人罪指控;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全案不起诉。以精准的定性辩护与证据攻坚,在大湾区涉黑涉恶案件中持续实现有效辩护。

培训与课程:2026 年,任忠孙主任受邀参加深圳市律师集中培训,为律师同仁讲授“律师思维与执业技能提升”课程,并在深圳法博会上作“人文+科技融合创新律所”主题分享、主持“国际视野下虚拟货币金融犯罪规制”会议。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场,覆盖 31 个省、50+ 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忠孙律师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获评 2024 GRCD 刑事领域·中国客户首选合规律师、2023 GRCD 中国合规大奖。

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7-2187-3271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28 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 A 座 14 层 04、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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