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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条文中情节严重有两个方面

发布时间:2011-09-06 11:13:16

分则条文中“情节严重”有两个方面:

1、对于性质较轻的犯罪,一般具有罪与非罪界限的意义,也就是具有构成要件的意义。如: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假冒注册商标 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虐待被监管 人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破坏选举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 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破坏监管秩序罪、偷越国(边)境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 久性测量标志罪、倒卖文物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非法狩猎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2、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是加重法定刑的情节: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枪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打击报 复证人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窝藏:包庇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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