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是犯罪人出于内心自愿,所以值得奖赏,因此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那应当如何认定(强奸)的中止?
律师解答:犯罪中止必须是主客观的统一,主观上行为人必须自动彻底地放弃了犯罪意图,客观上行为人必须放弃了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防止了结果的发生。
由于的各个行为之间相互联结,相互补充、利用,形成有机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着整体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各犯罪人不仅要对本人行为负责,还要对其他人的行为负责。故一般情况下,的中止要求在放弃本人的犯罪行为时,还必须有效地制止其他人的犯罪行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易言之,在的场合,犯罪一经着手,单个的人,仅是消极地自动放弃个人的实行行为,但没有积极阻止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并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对结果并不断绝因果关系,就不能构成中止犯,也不能免除其对结果的责任。(参见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128号:张烨等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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