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1-08-06
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情节严重的可能判处,那么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怎么判呢?
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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