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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去了外地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5-02-10 14:04:28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去了外地,可能会面临保证金的没收、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情节严重的会被先行拘留。一、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实践操作
取保候审人应当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确实需要离开,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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