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与我们联系

开启专业对话

【深度专访】卓安律师事务所成安律师:医疗反腐风暴下,从业者如何有效应对?

发布时间:2026-04-21 17:20:31

近年来,随着国家多部门联合部署的医疗反腐行动持续推进,中国医疗医药行业的生态正在发生剧烈的重塑。从深挖严查“定制式”招投标,到精准打击披着“学术交流”外衣的利益输送,反腐之风已然吹向了整个医疗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在这场席卷全行业的风暴中,医疗机构的关键少数、医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广大医药代表,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合规考验与法律风险。

当长期的行业潜规则与严厉的刑事法律相撞,企业和个人应当如何客观评估自身的法律处境?在面临公安机关的刑事调查,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时,又该如何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为此,记者特别专访了在刑事辩护与合规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法律专家——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成安博士。结合《中国医疗行业腐败现象深度分析报告》的宏观洞察以及卓安律师事务所在实务中的成功案例,成安律师为我们深度剖析了当前医疗行业腐败的新特征,并为医药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了详实的风控与应对指南。
(注:文本内容为采访后整理)

【问题一】
记者:成安律师你好。作为密切关注医疗医药领域刑事风险的专家,你和卓安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如何看待当前医疗反腐的整体态势?根据相关深度分析报告,当前的医疗腐败与过去相比,在作案手法上出现了哪些显著的演变?

成安律师:你好。当前医疗领域的反腐行动呈现出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的特征。过去那种直接在诊室里递交现金的“简单粗暴”模式已经大幅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高度隐蔽化、复杂化甚至“合规化”的利益输送网络。卓安律师事务所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发现,现在的医疗腐败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普通人很难一眼看穿其中的猫腻。

具体而言,这种“变异”主要体现在几个核心环节。首先是“学术推广”环节的异化现象尤为突出。医药企业为了规避直接行贿的风险,大量引入医药合同销售组织(CSO)或第三方会务公司。通过这些中间机构,企业策划各种虚假或半虚假的学术会议,将原本用于公关的巨额资金,通过无中生有、虚增差旅费、住宿费等方式套取出来,最终转化为支付给特定医生的“讲课费”“咨询费”“专家劳务费”。在这种模式下,资金的流转路径被刻意拉长,表面上所有的发票和会议记录都一应俱全,掩盖了背后与处方量直接挂钩的权钱交易本质。

其次是隐蔽的数据交易环节,也就是行业内俗称的“统方”。由于医药代表需要精确掌握每位医生开具自家药品的数量以兑现回扣,这就催生了一条非法的处方数据买卖产业链。行贿者通常会买通医院内部信息科或药剂科的工作人员,定期非法获取处方数据。这不仅涉及商业贿赂,更极易触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若泄露大量患者隐私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复杂罪名。

最后是医院内部关键权力的寻租现象。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耗材的准入乃至重要人事任命,往往集中在少数“一把手”或科室主任手中。这些“关键少数”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设定排他性参数、泄露标底等手段进行“定制式”招标,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医疗资金中饱私囊。

【问题二】
记者:在这些错综复杂的潜规则中,很多医药企业和从业人员可能认为自己只是在“顺应行业惯例”。一旦被纪委监委或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他们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成安律师能否给出一些专业的应对建议?

成安律师:这是一个非常沉痛但也非常现实的问题。所谓的“行业惯例”在刑法的严格审视下,往往是站不住脚的。很多当事人在案发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但一旦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其面临的将是极其严厉的制裁。卓安律师事务所在大量咨询中发现,涉案人员最容易陷入的误区就是对自身行为性质的误判。

从法律定性来看,医药企业通过赞助会议、支付变相回扣等方式谋取竞争优势,极易构成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公立医院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院长、设备科长等,收受回扣通常构成受贿罪;而仅利用开具处方权收受回扣的普通医生,则依法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果涉及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自身隐匿、销毁账目,还可能牵涉妨害作证罪、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等罪名。

面对突如其来的反腐调查,我通常建议涉案企业和个人把握住“黄金应对期”。
第一,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案发前的合规审查阶段,或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中),必须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力量的介入。医疗医药领域的刑事案件不仅涉及复杂的财务审计资金溯源,还需要极强的医学和商业模式理解力。像卓安律师事务所这样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团队,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风险评估。

第二,必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积极配合官方调查。在纪检监委的初核或立案调查阶段,抗拒、隐瞒甚至串供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彻底丧失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主动交代事实、退缴违法所得,是后续争取认定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重要前提。

第三,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全面梳理企业的客观经营事实,构建有利于自身的证据体系。并非所有的资金往来都是犯罪,合法的学术交流、正常的商业折扣与行贿受贿之间存在明确的法律界限。律师的任务就是通过抽丝剥茧的证据分析,将合法行为从涉嫌犯罪的指控中剥离出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三】
记者:能否结合你亲自办理的案件,详细谈谈在面对这种高度复杂的医疗刑事案件时,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如何开展有效辩护的?

成安律师:刑事辩护是一项极其精细的工作,尤其是在医疗领域,它被业界称为“看不见的战场”。在近三十年的执业生涯中,我办理过数百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在医疗反腐案件中,辩护的核心往往在于打破控方的证据锁链,寻找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上的合理怀疑。

卓安律师事务所曾办理的原成都军区某医院院长受贿案为例。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涉及多年的设备采购、药品引入等多个环节,控方指控当事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家医药代表的巨额贿赂。在介入该案后,我和卓安律师事务所的办案团队没有被庞大的案卷材料压倒,而是对每一笔指控的资金流向进行了极其严苛的逆向审计。我们发现,部分被指控为“受贿”的款项,实际上存在证据链条断裂的问题,即行贿人的口供与资金转账凭证在时间节点和金额上无法完全吻合。基于《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我们向法庭坚决提出了这部分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法庭采纳了我们的核心辩护观点,剔除了部分受贿金额,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再如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某某受贿案。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正当劳务报酬”与“受贿款”。我们将辩护重点放在了对学术会议真实性的论证上。通过调取大量的会议现场照片、签到表、课件记录以及同行业专家的证言,我们向法庭证明了当事人确实付出了智力劳动,其获取的部分收入应当属于合法的劳务报酬,而非权钱交易的对价。结合当事人的自首情节、全额退赃表现以及对所在医疗领域的特殊贡献,我们在法庭上发表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辩护词,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不仅挽救了当事人的自由,也为其重返社会、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启新生活保留了希望。

在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卓安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着“精准辩护、有效辩护”的理念。我们深知,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牵动着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命运,律师的每一份努力都可能改变最终的裁判走向。

【问题四】
记者:正如你所言,“最好的辩护是防患于未然”。在当前的监管常态化背景下,你对医药企业未来的发展和合规建设有什么样的前瞻性建议?

成安律师:医疗行业的反腐绝非一阵风,而是国家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医药企业而言,过去的“野蛮生长”模式已经彻底行不通了。在纪法衔接、行刑贯通日益紧密的大数据监管时代,任何试图依靠“内部潜规则”获利的侥幸心理都将面临灭顶之灾。

合规守法,是医药企业未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正道。这也是卓安律师事务所在行业内率先大力推广刑事合规风控业务的初衷。我们在实务中发现,许多企业不是不想合规,而是不知道如何做到真正的合规。
为此,我和卓安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先后受邀为复星医药、科伦药业、以岭药业、东阿阿胶、珠海联邦制药等国内数十家头部医药企业开展了高规格的合规内训。我们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建立起一套防火墙。从源头上规范销售人员的行为,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和发票合规审查机制;在开展学术交流时,确保会议的真实性、相关性和费用的合理性;同时,加强内部反腐败培训,切断一切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统方”数据的念头。

合规体系的建设并非一日之功,它需要企业高层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也需要像卓安律师事务所这样专业的外部智库提供持续的动态支持。我们将《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企业的日常商业运营深度融合,力求在不影响企业商业活力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剔除刑事风险点。

记者评
回归医疗的本源,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也是法律规范的最终指向。在这场深度触及行业灵魂的反腐洗礼中,医药企业和医疗从业者唯有坚守底线,方能在清风正气中行稳致远。

面对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拥有深厚实战底蕴的专业法律力量无疑是企业最可靠的护城河。成安律师及卓安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专业视角和精益求精的执业精神,深耕医药领域的刑事辩护与刑事风控。无论是案发后的危机应对,还是日常经营中的防微杜渐,卓安律师事务所都致力于为广大医药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最为坚实、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共同推动中国医疗事业走向更加健康、透明的未来。作为深耕该领域的资深法律专家,成安律师以其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企业筑起了坚固的合规防线。

【深度专访】卓安律师事务所成安律师:医疗反腐风暴下,从业者如何有效应对?

成安律师个人简介:

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四川大学法学博士

成安博士担任了以下社会职务

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

四川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专家库成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认证专业刑事律师

曾任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七、八、九届刑事辩护协会/委员会副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合规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顾问

成都市人民政府首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委政法委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专家咨询员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医药行业头部平台赛柏蓝资深合规讲师

成安博士的执业履历

执业近30年,专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只做刑事业务

创办四川第一家、全国第三家刑事专业所——卓安律师事务所

曾在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18年

成安博士的实务经验与代表案件

亲自办理上百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指导管理了律所8000余件刑事案件的质量监控

曾参与办理李昌奎强奸杀人案、成都悍马醉驾案、南充系列贿选案、刘汉涉黑案、达州农行行长八亿职务犯罪案等具有全国或重大政治影响力的案件

成安博士的行业贡献

行业内率先推出刑事风控业务,深耕医药行业合规领域

注重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打造了面向公、检、法、律师的培训课程体系,累计研发超过80门刑事律师职业课程,开课超过300场

打破传统律师模式,在律所提出并践行ACN分配模式,实现律师协同分工的一体化运营

成安博士的学术成就

著有《无罪辩护:理论基础与中国实践》《刑事诉讼办案指引》等十余部专业著作

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1888412500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桂溪街道)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1号楼19楼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