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7-24
在日常生活中,打架斗殴、父母教训子女、等行为都可能触犯到而导致行为人要负担刑事责任。那么,哪种程度的伤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律师解答: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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