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1-08-11
律师解答:
(1)司法工作人员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
此外,尤为要注意第(2)点,是属于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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