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也是可以取保的,只要符合条件就行,从司法实践看,批捕后再办取保难度比较大。被逮捕后,嫌疑人家属可以委托律师积极争取办理取保,如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患上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检察院核实后可以变更措施。
【法律解析】
检察院批捕符合取保条件是可以取保的。后刑事案件依然在进行中,并且人要保证能随传随到。指的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临时性强制的措施,我国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可以对没有必要逮捕,和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进行的强制措施。之后,刑事案件是还在进行的,人要能够保证随传随到,依法遵守法定的义务,若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