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损失是众多受害者关心的重点。一般来说,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法对的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在案件侦破后,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比例返还给受害者。但由于此类案件情况复杂,涉及资金流向多样,能否全部追回损失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并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二、应对建议
作为受害者,发现自己参与的项目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自己所掌握的全部证据,包括投资合同、转账记录、宣传资料等,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关注司法机关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不要轻信一些声称能帮助追回损失但需要额外付费的个人或机构,避免二次受骗。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要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和程序,申报自己的损失情况,等待依法返还财产。同时,要吸取教训,提高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项目,避免再次陷入类似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