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近些年才有的,罪名认定需围绕犯罪构成要件。个人认为核心看犯罪人是否通过远程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若行为人利用技术手段,如恶意软件远程操控手机,骗取用户支付密码转走资金,符合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的构成要件。若犯罪过程中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像通过远程操控获取通讯录等信息用于诈骗,可能同时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数罪并罚。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或,并处或者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二、处理建议
1)司法机关要重视电子证据收集,包括手机操作日志、网络通信记录、资金流水等,利用专业技术手段还原犯罪过程,锁定。
2)企业和个人应加强安全防护,安装正规杀毒软件和防护系统,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下载不明软件,提高防范意识。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案例讲解等方式,让公众了解远程操控手机诈骗的常见手段和危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