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代领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3-07-08

    庭立方:刑法第196条没有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具体表现形式,但规定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盗窃罪论处;“两高”《解释》对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作了规定,该解释第5条第二款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包括:(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结合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将代领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纳入“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符合现行立法精神,理由是:1.刑法第196条表明行为人获取他人信用卡的方式,可能影响到其后他(她)使用信用卡行为的罪性;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得以其他罪名论处;2.可能影响定罪的获取信用卡行为,只能是可能触犯其他罪名的行为;3.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第二款的规定印证了前述两点分析:该款第(二)项明确规定了“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第(三)项则明确规定了采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在终端设备上使用骗取财物的,均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上述规定明显具有防止司法实践中参照刑法第196条第三款规定、不恰当地按照获取行为的罪性论处的意图,其中体现了罪刑法定的原则。4.《解释》第5条第二款第(一)项虽然规定的是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但其立法意图是,以此种典型性行为表明以不违法的方式获取信用卡不构成阻却使用行为违法性的事由。5.结合前述四点分析,“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应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以不违法(包括合法)的方式获得他人信用卡而使用;二是以非法方式获得他人信用卡而使用,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代领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应当属于“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代领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3-07-08

    庭立方:刑法第196条没有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具体表现形式,但规定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盗窃罪论处;“两高”《解释》对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作了规定,该解释第5条第二款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包括:(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结合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将代领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纳入“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符合现行立法精神,理由是:1.刑法第196条表明行为人获取他人信用卡的方式,可能影响到其后他(她)使用信用卡行为的罪性;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得以其他罪名论处;2.可能影响定罪的获取信用卡行为,只能是可能触犯其他罪名的行为;3.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第二款的规定印证了前述两点分析:该款第(二)项明确规定了“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第(三)项则明确规定了采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在终端设备上使用骗取财物的,均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上述规定明显具有防止司法实践中参照刑法第196条第三款规定、不恰当地按照获取行为的罪性论处的意图,其中体现了罪刑法定的原则。4.《解释》第5条第二款第(一)项虽然规定的是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但其立法意图是,以此种典型性行为表明以不违法的方式获取信用卡不构成阻却使用行为违法性的事由。5.结合前述四点分析,“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应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以不违法(包括合法)的方式获得他人信用卡而使用;二是以非法方式获得他人信用卡而使用,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代领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应当属于“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