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一定是单位犯罪?
发布时间:2016-08-25 07:30:44
往往以单位名义实施,但是,并非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就都是。因为,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并不是认定的必备条件。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都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相反,很多是秘密进行的,甚至存在着大量的冒用、盗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所以最高法《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解释》也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与此相对应的,也有一个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论处。”所以,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并不是认定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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