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于股东为夫妻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能够作为的单位,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我们查到的案例显示:首先,公司法允许夫妻两人为股东成立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也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从形式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成立单位的条件,在没有证据否定单位法人人格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是单位。第二,公司是有专门的会计、财务基本规范,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和个人资产存在混同的情况。第三,涉案的责任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体现的是公司意志,被告人送钱的目的是为了公司能够承接到业务,因此,被告人可以认定为以单位名义。第四,区分和个人犯罪着重要考察利益归属,违法所得是归单位所有还是个人所有,而本案利益显然归属于单位。
与之相反,如果夫妻公司与个人财产混同,则其单位人格很可能就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