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使一个人在肉体或是精神上遭受痛苦,以便于从其那里获得口供的行为。这对于司法公正以及社会都产生恶劣的影响。那么,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观心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2)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不是为了逼取口供,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3)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不管是为公还是为私,刑讯逼供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动机只能影响量刑,不能影响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