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鸿 严选律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
发布时间:2022-05-27
律师解答:600元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不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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