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便涉案金额已达到 “特别巨大” 的标准,仍然可以进行罪轻辩护。罪轻辩护并非仅以涉案金额为唯一考量因素,而是综合全案的具体情节来寻找对行为人有利的辩护点。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罪轻辩护:首先,考察行为人在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行为人只是,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处于次要或辅助地位,听从的安排和指挥,参与程度较浅,那么根据规定,对于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其次,看行为人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再者,考虑行为人是否有立功表现。
一、涉及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规定,在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对于,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的相关处罚,“地下钱庄对敲交易” 可能涉及洗钱等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处理建议
1)行为人一旦涉及 “地下钱庄对敲交易” 案件,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由律师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分析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寻找罪轻辩护的突破口。
2)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达悔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