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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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7
电话、QQ冒充熟人好友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形式。如果有“好友”通过短信、微信、QQ等通讯软件向您借钱,那就需要格外小心了,一个电话打过去一切都能明了。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各省市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此幅度内确定不同数额),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诈骗2500元尚未达到的入罪数额,若无其他严重情节或者特别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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