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者相比更可能构成。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高校科研处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负责管理 “AI 大模型” 国家专项经费,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研究项目、伪造经费使用单据等方式套取经费,非法占为己有,符合的构成要件。而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与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
一、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了的量刑标准,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不同刑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或者,并处。
二、处理建议
1)配合调查。若被相关部门调查,高校科研处长应如实交代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证据,争取从轻处理。
2)退缴经费。若套取的经费尚未全部挥霍,应主动退缴,减少国家损失,这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3)聘请律师。委托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等,为其辩护。
4)反思整改。高校应以此为戒,加强对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完善经费审批和监督机制,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