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转移财产至境外” 属于法定 “情节严重” 情形,此行为已严重践踏司法权威,破坏法律秩序。即便被执行人选择移民海外以逃避法律制裁,我国司法机关亦不会姑息。将严格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司法协助协议,坚决启动跨国追捕程序,对其拒执犯罪行为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彰显法律的威严与公正,确保司法判决的权威性与执行力不容挑战。
一、涉及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至第八条,对拒执罪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处理建议
1)被执行人应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不得有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的行为。
2)如果已经将财产转移至境外或移民海外,应主动将财产转回并履行判决义务,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3)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移民海外等行为时,应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协助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