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经理已自首的情况下,存在适用的可能性,但难度较大。死亡 3 人属于 “情节特别恶劣”,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因此需存在减轻处罚情节使刑期降至三年以下,且符合其他条件。自首是重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若结合其他有利因素,可能获得。
一、涉及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 “情节特别恶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处理建议
1)项目经理应委托专业,律师深入分析案件,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减轻处罚情节,如积极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单位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等。
2)利用自首情节,律师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若能获得减轻处罚,将刑期降至三年以下,为适用创造条件。
3)积极推动单位对死亡被害人的家属进行赔偿,取得家属的谅解,律师提交赔偿协议、谅解书等材料,证明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已降低。
4)律师收集项目经理平时工作表现、无违法犯罪前科等证据,证明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